起了摊子,为了符合古镇的气质,店家都在门前亮起了灯笼。
灯笼都是电子灯,外头罩着个红色的灯笼子。
过往的人来来去去,擦肩而过的,不小心碰到的陌生人随后对上眼一笑,相互道歉。
氛围和谐,林尽慢慢的走着,光色和人影映入眼帘,突然想起了这样的场面似乎见过不少。
在蓝星的古代时,那时候她还只是半隐居,偶尔还是会出来看看,但她对时间的观念并不细数,毕竟漫长的生命,最不虚珍惜的就是时间。
偶尔再出来时,原来已经更朝换代了,走过的街还是那条,但人都事不同的。
她感到有些无趣,便懒得出来了,之后越来越少出现,也至于对现代的生活并不了解。如今被天地号带往各界,该懂得都懂了。
还在慢慢走着,突然伸手抓住一只手,她偏眸看去,“朋友,手太长了。”
被抓住手的人指尖才碰到林尽外套口袋的手机,手机已经被摸出来了一半,是小偷。
人类也挺厉害的,搞出来了那些机械,且洪荒时代的人修也有修炼到接近后神的。
他们四肢健全、协调,做事比较方便,这也就是为什么老妖怪们愿意化作人形——图方便。
被逮到的小偷想收回手,尴尬的笑笑,“你误会了。”
林尽用力捏住他的手,“嗯,你和警察叔叔解释吧。”说着拿出自己的手机就要打电话。
对方瞧了可就急了,挣扎起来,力气很大,但箍着他的手丝纹不动。
这边的动作,路过的人看了两眼,纷纷绕开了。
很快警察过来了,人们看到穿着警服的他,连忙让出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