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幸运与失落的乞儿,匆匆的向他的“家”——城东破庙赶去。
尚未饱肚的乞儿推开破庙的大门,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了。庙中的乞丐们齐齐的在当院跪成一排,都被打的鼻青脸肿,旁边是一群大汉,地上还躺着几个乞丐,鼻口穿血不知死活,看到乞儿进来,地上的乞丐中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乞儿,快跑!”
正当乞儿转身要跑之际,一只大手遮天蔽日般按住了他的小脑袋,说道“头,回来个小崽子,你看怎么办”。
屋内走出一个汉子,络腮胡满脸横肉,目露凶光,说道,“呸,这个破地方太穷,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把这个小娃娃带回去,我自有用处!”
乞儿感到两眼一抹黑,下一秒他就被套在了麻袋里,被人扛到了肩上,由于又饿又惊又急,竟是昏过去了。
当他再次醒来时,已经到了匪头的大本营。
放眼四周,就是一个山洞,洞内中间是一口巨大的石桌,山洞尽头是一张八仙椅,上面铺了块虎皮,椅子旁是一个大铁笼子。
巨大的石桌围着几个汉子在喝酒谈笑,石桌中心散落着首饰,铜钱等物件,想必是所掠之物。
听见一匪对其他同伴们说道:“不知道老大留着这小崽子有什么用,抹脖子放血,扔到外面自生自灭,多省心。”
另一匪说道,“老大总是神神秘秘,自从咱哥几个联合干这行当,他老是神出鬼没,我总觉得他在密谋什么。”
“憨比,跟着他有肉吃就行了,我管他是哪路神仙,咱们都是临时组团,再干几票大的就散伙,生死各自由命。”一脸上有疤的土匪,咬了口肉,又喝了口酒说道。
乞儿听着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大概猜出了经过,他们是个临时组成的匪帮组织,人员不多,成员间互不知姓甚名谁,称呼仅靠代号,专门干这种杀人越货的勾当。
他们专挑不受执法者重视的的流浪汉团体,乞丐团体,实施杀掠,不留活口。
乐都的执法者是律法施行者,是恶人们、罪人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执行者城主慕容古烈的一切命令,但前提是不能与皇王的命令相违背。
毕竟是小孩子,乞儿不敢声张,只好装睡。
这时乞儿听到了洞口传来高低不均的脚步声,隐约伴有女孩的哭泣声,应该是匪头回来了。
满脸络腮胡的匪头拔腿迈进洞中,左手拎着一个年龄约七八岁的小姑娘,小姑娘一身麻衣灰头土脸,一看就是农家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