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六艘战列舰绕过小岛,正争先恐后朝终点冲过来。
“孤愿意和谈,并非是抽不出兵力攻伐内地。若像你们那样打仗,光复山河并非难事,我军只要攻下南都,天下就会再度动荡,你大清将永无宁日。既要与我们对战,还要扑灭四处反抗的汉人,这一点,你们自己心里清楚。先武王当年若不是书生意气,讲究个仪式感,给了南都守将管效忠三十日投降宽限期,让你们得以调派兵力过来救援,我大明江山二十年前就恢复了。”
国姓爷少年得志,文武全才,海战无师自通,个人武力值也很高,曾在荷兰人阵前秀飞马骑射,但为人骄傲,且还有些儒生的迂腐气息,飞龙骑脸的南京之战最后居然输了,实在让人扼腕痛惜。
“孤不是祖父,也不是晋王,打仗只有一个目标:攻下来守的住。大兵围城,攻势开始前未投降的,就一个杀字。拿百姓堵炮口,入城之后守军全部诛杀,替百姓复仇便是。但夺了天下之后呢,还要用你们这群汉奸文人吗?我皇明太祖高皇帝,当年得国,为了朝廷稳定运转,只能重用元朝遗老,他们编纂元史,将红巾军称为贼,高皇帝不忍,将其改为英俊之士。就因为要拉拢你们这帮子人,才要将蒙元皇帝纳入历代帝王庙,到嘉靖皇帝时才修正过来,以至于华夷之辨始终不明,这才让鞑子又一次得了天下。”
曹玺曹寅两人脸都绿了,却一句都不能反驳。只隐隐觉得,朱克臧此人性格倒是和满洲人颇为相似,极为阴狠,和他斯斯文文的脸蛋实在非常不配。
“你们这帮子汉奸文人,孤一个都不会用,包括孔家那群膝盖比谁都软投降比谁都快的败类,孤一个都不会放过。他们一次次出卖夫子的脸来换取荣华富贵,孤定要让世人看到,投降鞑虏的衍圣公是个什么下场,他在鞑子治下过的有多好,孤就要让他死的有多惨。”
“你要杀衍圣公?”曹玺不可思议的叫了出来,“真是个疯子。”
“杀?”朱克臧阴鸷的笑着,“他们名头那么大,孤怎么舍得动刀兵?”
“你们还能逍遥一阵子,仗会打的很慢,培养帝国新文官需要时间。”朱克臧指着海滩上的百姓道:“看到了么?这些为了汉人尊严挺到最后一刻的人才是帝国的脊梁,他们才有资格过上你们如今锦衣玉食的生活。帝国需要狗奴才,但不会让狗奴才骑在人头上。”
曹家是内务府包衣,向来以能做皇家奴才为荣,但这个词从朱克臧嘴里说出来却非常刺耳,曹寅喃喃道:“我不是狗奴才。”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