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的分量很重,直接将了老板一军。
无论是偷钱还是诽谤,都是轻则治安拘留,重则刑事犯罪的事儿,哪条也不比哪条更轻啊。
老板有些慌,连忙看向李乐辰。
幸好这个“证人”没有跑。
突然有些后怕。
李乐辰当然不会跑,他只是在实话实说,确实看到了,而且还有照片为证。于是上前一步道:“我亲眼看到你拿了那个盒子里的钱。”
这句话李乐辰是顺着本心说出来,但若是他的语文老师在,定然是要给他一个大大的赞。
哦不对,这句话若是放到大学法学的法理学课堂上,那都可以成为案例了。
未经审判不能定罪,证人只需要如实回答自己所看到的,不加任何感情。李乐辰做到了。
他从照片里看到的就是这个矮个子男子从钱盒里抓起了一把钱,这不必然意味着就是偷。
许是做贼心虚,矮个子男子顿时怒了:“你哪只眼睛看见的?!”
“两只眼睛都看见了,连眼镜都留下了印记。”李乐辰无比淡然。
“你......”
矮个子男子觉得这回答太扯淡了,他问的这句“你哪只眼睛看见了”,从语法上来说属于反问句,根本不需要得到回答,意思就是“你根本不可能看见”。
没错,矮个子男子靠着这种手法,隔三差五在那些早餐店捞一笔,从未失手,已经快发家致富了。
倒是这家复印店,今天第一次来,主要也是看人多。关键店铺比较简陋,没可能安装监控摄像头。
这就足够了。
所以没可能会被看到!
况且,即便被看到也证明不了什么,毕竟此刻属于一对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自己只要坚决否认,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所以,只在短暂发愣之后,矮个子男子就又愤愤然了:“你这个孩子,怎么可以乱说?!即便你未成年,我也可以告你诽谤!”
没错,告不告是矮个子男子的权利,怎么判那是法官的事儿。
李乐辰也有些怒了,就冲着男子这个态度,加上照片拍得清清楚楚,绝逼就是个偷了!
于是也斩钉截铁道:“我确实亲眼看到你拿了钱,右手抓起一大把,至少有一张二十的,一张十块的,还有三张一块的!”
话落,矮个子男子的手臂下意识抖了抖,放在裤子口袋里的右手,此刻是继续抓着那把钱不是,放了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