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自己在家包饺子,今天有空,正好可以试试。”
“真的要包?”吴智慧看着他。
“试试呗。”
“嗯,好。”吴智慧咧嘴一笑,“试试就试试!”
“试试就试试!”赫思白搂住她的肩膀,拥着她走出门去了。
如果要给一个城市中最有生活气质的地方排行,那么大概是这样的顺序,市场、超市,广场公园,而在这几个里面摘取出一个吴智慧最喜欢的地方,那应该是超市。
因为在她宅居多年的时光里,广场她是很少去的,一来她没有晨练或散步的习惯,而除去早晚这两个时段,她又觉得偌大的广场过于空旷,仿佛弥漫着一种与黑暗类似的,无处觅归途的荒芜。
再说市场吧,都说一个城市最有烟火气的地方当属菜市场,可恰恰好,她并不是一个沉醉于烟火气的人,尤其是家散了之后,吴智慧虽然不是什么诗圣哲人,可对于生活也有一些独到的见解,比如所谓的烟火气,她以为所谓的烟火气本质上是一种对往事的追忆,而于她而言大抵不过是一些童年的旧时光,莫说原本就寻而不得,即便是寻到些许,对她也没有任何好处,只是徒增伤情,所以不如不去。
还是超市好,高高的货架隔出一道又一道的空间,不会太嘈杂又不会太冷僻,最重要的是,不会有人过于热情地介绍各种商品,就好像不买就辜负了人家的一番深情,当然即便有几个,反正超市很大,她也大可以躲去别处,他们也不会巴巴地追过来,还是能有一番单属于自己的惬意时光。
关于她这番对于超市的见解,她自以为是很有些哲思的,可是告诉赫思白,他却只说:“你就是又抠门又懒,逛市场不想花钱,逛公园不想活动,这才只能逛超市。”
然后吴智慧突然觉得,他这话虽然简单,但是也意外的有道理,于是问他:“你这么一针见血,是不是你也是这样?”
赫思白推着购物车仰望天花板,沉思片刻说道:“嗯,我晨练啊。”
“那你就是抢不过广场大妈。”
“也不是,主要我太帅了,总有大妈来搭讪。”
“噗,你骗人的吧,你又不是帅大叔,大妈搭什么讪?”
“你看,就知道你没经验,不是帅大叔,大妈就不会搭讪吗,大妈会替她们家闺女搜罗女婿的。”
“哦!”吴智慧深沉地点点头,“意思就是我把你耽误了呗,那你可别委屈自己。”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你要学会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