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诸位一个众志成城、托诸位一个齐心戳力,要知除非如此,方可除患,还望诸位不计前嫌、共赴危难、保得家乡安宁、妻女姊妹无恙......”。
却说那郡守来时尚不敢轻信“只需拿南地做了那‘众矢之的’,即可水到渠成”之说,然待等他看见初时还呲牙裂目的一众“刁民”,而今个个义愤填膺,便知“此计果然好计”!
第二日起,那地一众壮年男丁不犁地、不猎兽、不开市、不上集......一群群纠结了自称“乡军”,昼夜不歇地就往偏僻、隐匿处扫荡而去。
或是声势浩大确是能震慑贼心。只到第三日,有一支“乡军”就恰逢几个蓬头垢面的娘子自山中凄凄惶惶地奔出。事有怪异,当然是要截住了来问。这一问之下,才知她们本就是被劫去的乡亲,至于为何能逃出生天,是为“贼人不知怎的就闹出了内讧、互相砍杀了一番,又各自捡着东西四散逃去了。”
纵是“乡军”们想过千万便与“南地贼人”遭遇的情境,也是料不到竟似要“不战而胜”!而今说功有功、说挫有挫的景象,反倒叫他们有些尴尬无措......可待等听见了那几个娘子说了“还有些他们抢来的人并东西在那处”,便又是士气大振、只管径直而去。
这一去果然不枉!乡军们又是料想不到,在那贼人落脚的废旧道观中,竟还存着多数被盗去之物,而被抢去的娘子们却走得唯剩一个--却是位被打断了手脚、不得动弹之人。
是夜那地人人同庆!要知道“失而复得”本已难得,更何况那众被掳去的娘子众口一词,皆说是“他们说要将我们卖去南地做了奴婢,除了饿着些,旁的倒没有为难过”--如此“走运”、怎能不叫人更生庆幸!
那郡守更是欢天喜地。为表清廉爱民,他在官衙外设了一帐、亲自坐阵其中,为的就是要将那些被盗之物一件一件地还在了乡民手中。
如此闹至笠日子时,郡守眼见造簿登册之物已被领受一空、曾被掳去之人亦已一一点卯对应,而那被打断手脚的孤苦女子却依旧孤苦--竟是无人识得更无人领去。
郡守不愚。他猜想那女子定是外乡之人,本是随着那伙贼人一同到此。他想他既已“功成名遂”,何不锦上添花、将那女子送归故里?如此多一桩“功德”,也既是多一件“美谈”,难保就可在陛下阶前“雁过留名”。
想到得意之处,那郡守就顾不上漏夜更深,拔腿就要去问了分明。可奈何天不与他--那女子除却手脚并残、竟还是个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