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想,总会有那么一天,自己的侄子肯定会回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四年过去,他终于回来,这一消息让得于曾一度不眠四夜,虽然两人看似兄弟一般,但作为于子恒的小叔,他是多么地溺爱他,是自己从小和自己玩到大的人,他有什么事,肯定会跟自己说。
同时,遇到烦心事,被自己的父亲教训,自己的小叔都会带自己,来这间酒馆喝上个不醉不归,两人的关系,不言而喻。
“小曾,小恒回来了?”一进到酒馆里,一名衣着古朴,面色满是皱纹,年仅六十岁的老人家走了出来,在那沧桑的目光中,可看出一股神采的道。
这个老人家虽年仅六十,可身体却是非常硬朗,只因为他年轻时候是一个猎户出身,曾走遍很多的森林,只不过岁月不饶人,再怎么硬朗的身体,终究还是会凋零,这就是一个普通人的一生。
“是啊,四年了,他回来了,您能给我们来最烈的酒么?”于曾很有礼貌地点了点头,随即一把拉过荒来到老者的面前道。
“小子回来了,重爷爷,您还是一点都没有改变,不仅如此,身体越发硬朗了。”而荒走过去,一把抓住他那满是饱经风霜的手,很是关切的问道。
“好好好,跟之前比,更成熟了,更优秀了,你们等着,这就给你们准备好酒好菜。”老者一脸欣慰的道。
眼前这个小年轻,从十岁开始,就来到这家酒馆,和自己的小叔每次来,都会酩酊大醉,他还记得那时候他第一次喝酒的时候,吐得那副狼狈样,十年了,这个少年每次来,都会带着一股压抑的情绪,老者也不敢上前说些什么。
直到有一次,老者才敢来和这两个年轻人聊一聊自己的故事,是如何凭借一个猎户出身,踏遍天南地北,说着自己年轻时候的事,只不过老者最遗憾的一件事,是自己这辈子没有去修行。
“风儿,丽儿,快,把那只羊给宰了,还有把那几只鸭子,还有那几只鸡,也一并杀了,炖汤,今日有贵客来。”而小酒馆的后方,只听得老人家语气激动的道。
“重爷爷说的这两位是?”听到老者的话,荒不由疑惑的道。
“这是他老人家的孩子,一直在乡下跟着他们母亲种田地,现在重爷爷身体也越来越老,索性就把他们接到镇上,一起打理酒馆的生意。”一旁的小叔很耐心地跟着自己解释的道。
“那为何酒馆生意这么差,不应该啊,这可是地地道道的农家风味,这座镇上再也找不出第二家,怎会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