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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末小剧场(2 / 6)

分队,无人能挡的冲锋箭头。

血脉觉醒:??

使用兵器:万古江山钟。

韦士笔:

二十五岁,紫发黑瞳,一米七五,俊美无双,绰号百难臆度,有着贵族气

质的军师,性格开朗,擅长雄辩,嘴抱一开,滔滔言浪,身边总是群花围绕。

血脉觉醒:青眼白狼(?)

使用兵器:点忏天笔

篇末小剧场

身为温家的三代老人,温在乎的身体还硬朗,武术底子还很牢靠,但心却很老、很疲惫了。

看过那个百族乱世,看尽太多资质优异的天才丧命,看遍老字号温家的起落,原就没有什么雄心的他,一切壮志早化灰烬,孤零零看守着已被人遗忘的温家老宅,以为人生会就这么结束。

不过,命运总是爱嘲弄人,本以为如此的事,还是在那个夜晚出现意外,失踪多年的孙少爷,忽然回到了老宅,说要继承家业,要将一切改变过来。

老人确实是高兴的,这份欣喜,不是因为看出了这位孙少爷的才干,只是单纯为了有温家人回来而喜悦,是一种纯粹的亲情。

只要这世上,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悼念破败的温家那就好,孙少爷肯回来就好,其余的,都已不重要,孙少爷既然有心要干,就豁出温家的这点老底,抵押祖宅与土地,随他去干吧。

不过,一段时间以后,老人开始懊恼自己的这个决定。

经历过战乱年代,见过了不少人,老人就从没见过似自家孙少爷一样奇怪的,他身体很弱,弱到了极点,但精神早已远远凌驾肉体之上,从回归的那天起,永远有忙不完的事,也永远有出不完的点子。

要说创意,去病少爷绝对有,可他的那些做法,让人非常皱眉头,他所设想的振衰起敝,不是作回温家的本业,继续酿造酱油与酱料,而是直接干起了高风险的走私买卖。

“马无野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在叔,我们想迅速发家,就一定要从偏门捞起!”

温去病道:“过程道路有些曲折,但我们一定能达到目的,跟着我走吧!”

去病少爷的自信与热情,显而易见,不过他所选择的道路,却让老人着实皱眉。

“少爷,时代不同啦,战争已经结束,而今,新帝国初建,朗朗乾坤,政治清明,对那些旁门左道的营生,势必加以管制,那些根深蒂固的黑帮、走私商,都在谋求转型,你这时才跳下去,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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