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见仁见智!”韦士笔耸耸肩,“那位朱家小姐,有些嗯交游广阔,喜好抛头露脸参与各种活动,身边跟着的风流男子不少,还先后和其中几位爱得死去活来,虽然也不是那种不正经的女人,可成婚时已非完璧,这些事朱家内外人尽皆知,所以最终只能与普通族女一同出嫁她本人倒是不愿意嫁,还觅死寻活的,可朱家大概也嫌这些名声不好,想要趁机了断,为了她的婚事出力不少咳,嫁妆颇为丰厚,是与她等重的黄金。”
“哇!”温去病夸张叫道:“体重能用黄金变现,谁娶到谁还不发啊?她出阁前有没有特别把自己吃胖点?名符其实的吃里扒外啊!”
“没,听说婚前还一度闹起绝食。”
韦士笔苦笑道:“当时朱家想笼络的外姓人才,都谈得上是潜力无穷,前程远大,自然各个自视甚高,谁也不想婚后多个话柄,遭到他人耻笑,甚至因此坏了前程,所以这笔嫁妆虽然丰厚,却没几个人看得上,后来只能说司徒家当时真是穷怕了,司徒诲人最终决定娶了这位,搬了黄金回家,成婚时很是受了些旁人冷眼闲语只是谁也没料到,后来司徒家会发达成那样,连朱家都比不上了。”
“哈,这个有趣。”
温去病被这八卦撩起兴趣,推椅子坐过来,笑道:“这位朱小姐嫁过去之后,怎么样?没有继续勾三搭四,用一顶大大的原谅色之帽戴给司徒大侠吧?你不用说,我之前从没听过,肯定就是没有。”
“嗯,朱乐乐嫁到司徒家后,最开始一段时间,好像也是大小姐作派难改,颐指气使,又惦记着她以前的真爱,闹了不少风波,让朱家颇为难堪,倒是司徒家竟然忍了下来,竟然没挥刀斩了她,但当时百族大战已经开始打得天翻地覆,朱家也渐渐危如累卵,她的底气开始不够,也就慢慢收敛了,等到后来司徒小书出生时,她相夫教女,深入简出,已经完全是贤妻良母的形状了。”
韦士笔回忆道:“我曾经见过她几次,都是因为团中公务,造访封刀盟阵营时候偶然相遇,她是个很出色的美人,司徒小书的长相,基本是像母亲的,不过大家没什么交谈机会,就算是团里招待封刀盟友人,办什么同欢活动,她也不会来的我看到司徒小书的机会,比看到她娘多十倍。”
温去病用力点头,急切表现出理解的模样,“谁没有过去的?感情归感情,婚姻归婚姻,婚前玩得疯了点,婚后能够洗心革面,成为贤妻良母,这也不失为侠之大者,万兽之王。”
“为什么你们男人总喜欢女人深入简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