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志选择去雨市,雨市是大龙国排名前十的大城市,比起刀市,大了好几倍。
而雨市也是整个大龙国的旅游胜地,常住人口高达上千万,仅仅次于大龙国的帝都和大龙国第一繁华的城市静夜市。
人口越多,丧尸的数量也就越多,而产生的高阶丧尸也就更多。
幸好雨市与刀市相距不是很远,凌云志连续赶了三天的路,终于到了雨市。
很多年前,凌云志曾经和一些朋友来过雨市旅游。
凌云志记忆犹新,还记得,那时第一次来到这繁华的雨市,凌云志就发下过誓,总有一天他会在雨市买下一栋别墅,在雨市打下一片天地。
想起昔日的豪言壮语,凌云志不由觉得好笑,又有些怀念。
雨市的地震损害比刀市还要大的多,刀市最起码还有一些地方保存的比较完好,而雨市几乎没有一处保存较好的地方。
凌云志有些嘘息,又有谁能想到,昔日的旅游胜地,此时竟然变成了一座废墟之城。
街道炎凉,偶尔会有几只一级丧尸出来寻觅食物,只要被凌云志看见,就注定从这这个世界消失。
“如果没记错,这里应该就是光华广场吧!”
凌云志的面前有一座巨大的雕像,传说是救国英雄柳如风的雕像,只不过此时雕像只剩下了一只脚。
看着这一片废墟,凌云志眼神恍惚,仿佛想起当年,自己为了和眼前的雕像拍照,排了足足四个小时的队。
现在想想,竟然有些伤感。
凌云志不由的掉了几滴眼泪。
“救命,救命!”
凌云志眉头一皱,听这声音是个女子。
闻声望去,果然看见的是一个女子,女子长相很美,即使灰头土脸的,身上穿着也很朴素,但依旧掩盖不住女子的美。
女子的美绝对是凌云志此生见过最美的,就连凌雪也要差上几分,大有几分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容颜。
不过此时凌云志可没有时间去欣赏女子的美,因为女子的身后竟然跟着数十只丧尸。
女子似乎看见了凌云志,所以是往凌云志的方向跑来,一边跑着,还一边向凌云志求救。
凌云志看的出来,女子已经被吓得惊魂失魄了,完全是靠着本能在逃跑。
女子抱着一个很大书包,书包鼓鼓的,像是装满了很多东西,包里东西好像对女子极其重要,哪怕她摔倒了,抓住书包的手也死死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