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狐就这样离开了广原山,什么行李也没带,说是到了都市那些东西都几乎用不上。只是带上了仙鹤送给他的那只毛笔,两人便启程下了山。
“这毛笔怎么用的?”时烬玩弄着手中的宝贝,整了半天连怎么持笔都不知道。
九尾一直走路,没说话。
广原山有个地境,在那以内的环境和山上一样漂亮,但是在以外的环境恐怕就不是那么可观了。
所谓翻山越岭,就是要翻过好几座山,越过好几座岭才能到达目的地。广原山离白舞市倒是不远,只是隔了一座遍地血红的大山,时烬之前下山做任务的时候路过这儿,当时有点好奇此山的颜色,便向周边的农民打听,才知道这座山的名字,叫“血清岭”。
而所谓的“周边”农民,也是家住在在十里以外的耕地百姓了。在这血清岭方圆数十里,荒无人际,渺无人烟。
出了广原山的地界走了大概十余里,两人就来到了这座遍地血红,充满诡异的地方。
“这是什么?”两人站在血清岭的山脚下,九尾有点吃惊地望着遍布山上的血红色土壤,嘴角不免有些抽搐。
血清岭的土壤稀疏松软,整座山就像沼泽一样一踩就陷。像是一个秃顶的老头,整座山都光秃秃的,只有山顶的某处,长着一丛枯色的竹林,在这寸草不生的地界,显得有点不合群。
整座山都被一种不知名的红雾所覆盖。如果鲜血蒸发了会有颜色,那大概就是这红雾的颜色了。成片成片的雾霾铺天盖地的萦绕于山间,为整座山徒添一丝朦胧的晕感。偶尔呼啸着吹来一阵风,夹着恶臭的血气,给人一种行走在血池上的压抑。
九尾望着眼前的“凶岭”,问身旁的时烬:“我们是挑战它还是绕开它?”
“你觉得这是自然现象吗?”时烬答非所问地反问道。
它摇了摇头,却不做回答。
他看了看这座山,心中盘算着它的占地面积以及绕过它所需要的时间。
血清岭的占地巨广,可高度不耸,如果选择绕过去,过山了还有走很长一段路。这样做的话,可能无法在今天下午之前到达徐氏集团。
时烬蹲下身伸手戳了戳面前山脚的土壤。眉间微微皱了皱,站起来凝想片刻后,他还是摇了摇头:“如果选择绕过去,可能赶不上时间。”
“那咱们直接走过去?”九尾碰了碰血红的土壤,抽出手时碰上一手的红泥,粘在手中黏糊糊的,感觉就像是粘稠的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