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分钟后,警方赶到了火灾现场。
看到这边的火情之后,警方联系了火警和救护车,差不多又过了几分钟后,火警也赶到了现场进行灭火,而救护车则是把唐董和唐董的两位保镖第一时间带走了现场。
后来我得知的是,唐董并没有太大的生命危险,他是双脚脱了臼,同时两手都有扭伤,虽然受的伤不轻,但是还是活了下来。
而唐董的两个保镖,因为身手还算可以的缘故,也活了下来,只不过一个人脑震荡,另一个则是断了一条腿。
至于其他人,钱亦康是直接被烟熏昏迷而死在了火场中,高明华在最后关头选择了跳楼,但是因为那时候他已经全身起火,虽然跳下了楼,但是还是被火烧成了重伤,最后也抢救无效死亡。
而剩下的几个保镖,也是没有能够逃脱火场,全都死在了那里。
那个晚上,只有我、唐董和两个保镖活了下来。
10个人,只活下了4个。真可以说是死伤惨重。
不幸中的大幸是,在所有人中,我受的伤是最轻的,和一点点擦伤和烫伤比起来,我身上最重的伤就是钱亦康和高明华那两个人渣给我留下的伤。在医务人员的临时包扎救治之后,我以最快的速度被送到了最近的医院进行了“抢救”。
同时,因为这一次我受伤最轻的缘故,警方也是对我看得很重,对我严加把守,因为我是最重要的证人,甚至是……杀人嫌疑犯。
好在,这一次有唐董和两个保镖作为我的证人,加上本身就是唐董报警在先的缘故,警方对我的怀疑并不重,更重要的是,我还有雨慧的电话录音,钱亦康他们的弹簧刀、电脑等等物品作为证据,警方怎么也不可能把罪名加到我的头上。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因为之前公司的事情,我和公安局里的不少人都认识,尤其是之前和我有过联系的周队长,更是在我打了电话之后出面帮我作证,这也加深警方对我的信任。
虽然我没有太大的嫌疑,但是这件事也是在全国范围内起了不小的轰动。
不过,因为怕引起上面的压力,局里并没有把钱亦康和高明华杀三鑫公司高层的事一起宣传出去,而只是说这是一场偶然的火灾事故。
第二天,火灾的报导就上了市内新闻的头版头条,当我拿着报纸看着上面“五死四伤”的报导,看到杨建东三个名字时,我却是有种想笑的感觉。
这场火灾在全国都引起了一定的轰动,连政府也相当重视。更麻烦的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