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都,白昼。
武侯府汇昨夜巡夜之情况,于卷轴上落笔“神功元年三月十九日,太平。”
唐云乘坐马车进入神都城的时候,正是这座城池最为繁荣的时刻。街道两旁摆满了热闹的商铺,天南地北的口音在耳边回旋,所望之处都是雕栏玉砌的锦绣楼阁。
“总算见到一个像人待的地方了。”
唐云从兜里取出一支香烟点燃,烟草的烟气回旋于九天之上,他最后一点来自现代的东西也随之燃尽。
吸了几口,满嘴的霉味,漠北那地方环境恶劣,能把这支烟完整的保存到现在,着实话费了他不少心思。
不舍的看了一眼手中的烟,唐云还是掐灭,放回自己的口袋里。
他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十二年了,感觉就像一个游客,突兀的来到这里。
这是一个陌生的时代,一个唐云从来没有听说的时代。
唐云闭上眼睛,脑袋里回响的便是一阵战马嘶鸣,喊杀震天。
唐云穿越在一个难民的身上,因战争流离失所的难民。
很奇怪的是,他身上的衣服、物品没有变,但人却变成了另一幅模样。透过平静的水面,唐云瞧见的是一张陌生的、稚嫩的面孔。
唐云被北荒军捉去北面当战奴,途径漠北的时候,他逃了出来。
他的一身运动装被当成奇装异服给抓进了军营,好在他字正腔圆的江南话成功救了他,于是成了漠北边军一小卒。
能活着,就是好的。
唐云努力适应自己古代人的身份,为的不过是生存二字。
漠北一待,就是十二年。
唐云从士卒升到了佰长,又被封为宣节校尉。
这十二年,唐云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三好青年,变成了一个杀戮无数的屠夫。
神功元年,唐云率军偷袭北荒军一个军营,摸黑剁了对方一个将领的脑袋。等第二天才知道,这人是北荒军主将赫连乐章。
北荒军群龙无首,大周军长驱直入,斩首十万,大胜!
唐云被大将军放在功名录的第一位,快马报于神都朝廷,很快朝廷便派来使者,招唐云入京面圣。
“唐云小子,你的造化到了!”大将军坐在椅子上,笑呵呵对唐云说着。
像他们这样的边军,战死沙场埋骨边疆是宿命,但若是能进京面圣,那飞黄腾达,便可以预见了。
唐云抚摸了一下受伤的戒指,戒指上雕琢了一副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