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和食物袋子惶恐的站在路边渐渐缩小的身影,心中一阵恻然,但我深知马六这厮是断断不能留在队伍中的,至少我们这样的队伍容不得他。
“金玲,马六离开了。”我叹口气,看着抱着可乐一脸平静的金玲。
“我早就想离开他了,朵朵,谢谢你们!”金玲甚至都没回头再看一眼,可见她早就想摆脱这人了。
“我不是离了男人不能活的女人,”金玲突然说,“可乐他爸死后,有一阵子我觉得很脆弱,每天都担心可乐被丧尸从我身边夺走,这种心态下我拼命的想依靠一个有力的臂膀来保护我的孩子,你们知道,其他幸存的人都全力保护着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我是指望不上的。马六刚出现的时候我没看出他那么自私,跟了他之后才慢慢发现,可是后悔也晚了,大家都把我们当成了一家子,在那样的环境下,两口子闹矛盾是会遭到别人唾弃的,我又没办法跟所有人解释,只能一直忍着,为了可乐,我是什么窝囊气都能吞下去的。”
“金玲,我们明白,你不用跟我们解释,真的。”我伸手拍了拍她的手臂,同为母亲,绝对理解!
趁时间还来得及,我们越过平四区迅速向滨城驶去,今晚肯定得住在滨城了,如果顺利,明天就能杀到安吉城。
我在脑海中掂量着今晚过夜的地方,说真的,我是多么想回家一趟啊,可是去我家需要进入丧尸密集区,这种冒险是没意义的,所以我也只能想想。
其实真回去了,也没什么东西可拿的,帅帅小时候的照片被我们都拷在移动硬盘上带走了,这样的年代,纸质照片是不多的,而他唯一的一本生日相册,我们也带走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值得我们走到哪就带到哪呢?这么一看,人类平时最看重的东西,在末世或许就剩下亲人的照片了。
这么想着,滨城就到了,想起顺着二环走会被丧尸砸头,我们这次决定换个方式,从市区里的小路绕行,尽管小路狭窄,总要下去挪车,但也比脑袋上面下丧尸雨来得舒心一点吧。
看着这个破败的城市,我心戚然,曾经这里是多么的热闹啊,号称东方小巴黎的滨城,姑娘小伙都那么爱美,破烂范的牛仔短裤配黑丝和长皮靴,曾经一度流行,这种穿法很狂野,我也喜欢过,现在想想真是扯淡啊,穿皮靴的季节大腿上只有一层薄薄黑丝是很冷的,虽然冷的只是露在外面的半截大腿。
看看现在的自己,全身户外实用穿戴,不怕雨淋的外套,抗造结实穿着舒适的户外靴子,在这样的末世,无论男女,从穿戴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