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我身背命案。
曾连续三天登报头条,全市万人声讨。
那些报道我后来都有看,简直把我描述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比如:
“某问题少年残忍杀害一名中学生,弃尸荒野,被害人系某某局长独子……”
当时媒体各种煽风点火,闹得沸沸扬扬,轰动一时。
背后推波助澜的,当然是被害者家属,这个有情可原。
除了隐瞒真相的荀家人,全城百姓都真的以为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在舆论压力下,我才被判了重罚。
而荀家人,顾及他们的名声,竟对外说我是抱养的孩子。
以至于现在哥哥还经常说我跟他没有血缘关系。
我想,时间才过去短短六年,像苗老板这样经常看报纸的商人,应该还记得我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问题少年吧。
区区两百万,他又怎么可能跟我作对。
电话那头的回应,比我想象的还要夸张:
“好说!好说!好说!你千万别冲动!只要你不伤害苗苗,我再给你加个零!我认识荀三姐……”
“放心,我只要钱,不过提醒你一下,当年那位局长也认识我妈。”沉沉地回他一句,我便挂断了电话。
感觉挺不好意思的。
不过也没办法。
希望伍夜静不要让我失望,否则我会化身成一只恶狼咬死她!
回到餐桌。
苗苗很开心地说:“我点了好多好多菜,吃不完我要打包,回去慢慢吃,给你也打包一份,当夜宵!”
“回去?”我在她边上坐下,看看她,问,“你想回哪?”
“回宿舍呀!”苗苗眨眨眼,“我可不想回家,太无聊,还不如在宿舍里陪我的娃娃!”
“谁让你回家了,就在这儿呆着!你点的一桌菜,啥时候吃完啥时候走,不能带出酒店的门,当然,你可以拿到楼上的客房慢慢吃!”
“为啥?”
“不为啥,老子的请客,老子说的算!”
饭菜上了,我示意她不要再说话,没得商量,赶紧吃。
苗苗恍然大悟一般,抬头说:“你说的有点道理,谁请客谁说的算!好,我要努力吃,把它们都吃完!”
然后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我真不明白,商海叱咤风云的苗老板,咋会生了这么个傻女儿。
青苗集团的苗老板,在本市的名号响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