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吧!他要学啊,就学吧!她捉狭地说:“你要叫我姐姐,我才愿意教你。”想必这纯风子,是因为躲他哥哥特意跑到最顶顶的亭子上来念诗吧!有心,无论是陋室还是金屋都能学到的,这无关于地方。
他有些不甘情愿,但是却更想学到多一些,她真是太新奇了,让他想知道得更多,为难地,还是喊了一声:“姐姐。”心里却咕哝着,她是不是骗他的,怎么看也不像是个老女人,还是美丽的女人不容易老,回头,他问问府里的嬷嬷。
兴致勃勃地,他从一个盒里取出笔墨纸砚,放在享子的平台上:“姐姐快来教我。”将手中的笔塞给她。
向晚歌哭笑不得地看着手里的紫金狼毫笔,这人必平是出身不凡了,他还真是要她教啊,太心急了些吧!“我真要我教。”她小心地问。
“当然了,姐姐。”他急急地拉起她:“姐姐的诗不错,字必也是一绝,我倒是可以拿去炫耀一下让他们开开眼界。”
开眼界,不会吧,那么更不能写得太清楚了些,草书,狂书,就是草得看不清的,这个啊,不用特别了,她大笔一挥就可以了,即然推辞不得,她就写写了,说不定她的草书在这里还能独树一帜。
将那白纸铺好,想了想,沾起墨汁就挥下:
飘荡的人未眠
醒在寂静的夜半陌生旅店
谁来陪用这满载过多记忆的疲倦
重复着思念
无聊的下雨天
这是周传雄的新歌溺水三千,她很喜欢那歌词,今儿个就让这小帅哥开开眼界吧!吸足一口气,十分有气势的写着。
那十四皇子大气也不敢出,还边赞道:“好有气势啊。”
天啊,还真的让他别眼相看啊,她更是有兴致了,边写边唱,最后,大气凛然地收笔,学着电视中的人物,将那笔往外面一抛。引来十四皇子的哀叫:“我的紫金笔,是我皇,我哥哥给的啊。”
啊不会吧,看他一脸哭相的,这个笔很值钱吗?可是已葬身在这丛林的某个地方了,她是不可能去捡的,谁知道扔那里去了,只能安慰下他了:“没关系,你再买一支一样的,不就好了。”她倒是觉得那扔笔很有气势,像是大诗人一样。
他的衣着看起来很有钱,不会连支笔也买不起吧,她给他写字,她也没有要润笔费之类的啊,呵,说实话,她也不敢收。这草成一团,要找出几个字还真是费力来着,他眼光估计有问题,这样的也叫好。
他哭丧着脸,有些哀怨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