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收到原先公司小妹简讯说一个重要对账文件找不到,我要回公寓看下电脑发给她,阿姨,不好意思啊,我先走一步”小明看都不看自家那个捣乱的坏女人姐姐一眼:让你们挖坑卖我,姐直接走人,谁挖的坑谁跳进去自己填。任性的不顾后面的一伙人出门拦辆车就走,直到拐了五个路口,到办公区才下车,漫无目的的闲逛,本城是个很悠闲的小城市,不像大城市那样快节奏。
“你是王小明”迎面走来一个人。
“你是?”小明两眼??:还真有街头遇故人的事呢,不过故人认识我,我却不记得他是谁,虽然是个帅哥,但真的没印象呐。
“我是萧羌啊,不记得吗?”对方没认出自己来,萧羌有些失望,刚刚在路口的等红绿灯的时候就觉得像。
小明听到这个名字,马上想起一个人“呵呵,记得记得,小强嘛,这名字如雷贯耳啊,我以前初中同桌的男朋友”还是我喜欢一个星期的初恋:觉得他名字和我一样平庸又有特色,人长得也不错,斯斯文文的,很干净,和当时的熊孩子比起来算是顺眼的,就普普通通的喜欢了那么一会儿,当同桌说喜欢他时,我就不喜欢他了,刚好一个星期,就自定义为一星期的初恋。周围的人都说喜欢一个人就会为他改变,为他默默付出神马伟大情操啊,我喜欢眼前的这个人一个星期,也没改变什么啊,就连他课桌我都没帮他擦一次,反而倒是他帮我擦过好多次,因为他女朋友是我同桌嘛,顺便是不是,总不能擦桌子只擦一半不是,那样也显得太小气了吧。
“你肯定是听我说完名字才记起来”萧羌语气很肯定,有那么些失落。
小明坦白,真没记得这号人“恩,是啊,我记性一向不是很好,不过,萧羌同学,你好像变帅了很多,感觉比以前更有魅力咯,恭喜你啊”读书的时候在学校还能偶尔看见,不过眼前这位和记忆力的那个男孩有点不一样啊,五年不见,果然变化好大。
“你有被我的魅力倾倒吗?这五年,你过得好吗?找个地方喝一杯,难得遇上你”萧羌笑问,其实心里很开心激动:小明,回国第一天就遇见你,这就是缘分吧。
“哈哈,当然呀,刚刚看见萧大帅哥第一眼,我还在纳闷颜值这么高的帅哥给我打招呼,会是谁啊,还真没想到会是小强呢”小明搞笑的眨眨眼。
萧羌宠溺一笑“过了这么久,小明还是嘴贫,走吧,这么久没见,找个地方喝杯咖啡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