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举动落在季白的眼里,却是女孩如受惊的小动物般,往后一缩。男女有别,他倒不好再逼了,只冷冷的说:“再快!”
许诩非常苦逼的用尽全身力气跑了起来。倒不是怕他,而是听说过,季白曾经几次把不满意的人从刑警队撵走,从不手软。许诩想做刑警,她绝不能让自己被撵走。而且她也明白,季白的体能要求其实是为她好。
因为怕他在后面跟着,许诩不敢松懈,跑了大半个圈,察觉身后没有脚步声,转头一瞧,雾气弥漫,他根本就没跟上来。
许诩松了口气,稍微放慢速度,体能也得循序渐进不是。
谁知又跑了半圈,却见前方的器械锻炼区,矗立着一道熟悉的身影。
此时雾气已经散去不少,晨光透射在草坪上。季白背对着她,正举起某个看起来相当沉重的器械。他的背影看起来非常高大,t恤下每一寸肌肉,都慢慢显露出紧实的线条轮廓。而当他把器械放下,那喷张的肌肉又收了回去,背部线条重新变得修长匀称,在阳光中投下柔润流畅的剪影。
许诩一直觉得他虽然高大,但不显得壮实,没想到他这么有肌肉。许诩虽然没谈过恋爱,但也懂得欣赏人的外貌美。她一向不喜欢孔武有力的男人,而是欣赏清秀清瘦的男人。以她的审美观,季白长得是好,但这一身肌肉,尽管不显得肿~胀,甚至是匀称的,但还是给他外貌减分了。
正出神间,季白却像察觉了后背的视线,忽然回头。阳光下,一滴汗水沿着棱角分明的脸滑落,沉黑的眼盯着她,仿佛在无声的质问:你这是什么速度?
许诩几乎是触电般加速,默默的从他身边跑远了。
***
跑完步刚好七点半,办公室还没有人。许诩不太喜欢顶楼食堂的油烟味,把早餐放在小会议室,又拿了份报纸放在边上,就离开了。
警局大院有专供洗浴的地方,等许诩洗完澡回到办公室,已经是二十分钟后。刚推开小会议室的门,她就愣住了。
季白坐在她选好的位置上,左手拿着报纸,右手正把一个水晶虾饺放进嘴里。而他面前的餐盒,已经空空如也。
许诩愣住,他只抬眸扫一眼她:“坐。”
他为什么吃了她的早餐?
季白的眼睛还停在报纸上,低沉的嗓音不紧不慢:“吃你这顿早餐,是想告诉你,身为刑警,懂一些人情世故是必须的。刑侦工作需要依靠群众提供线索,一个只懂专业、不懂世故的警察,如何得到群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