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头,林宇亲自燃起火堆来,火堆红烧半边村,吸引不少村民过来。
王丽红不明,问起林宇原由,他只说:“阴凉的感觉,令得很人不舒服,在火堆上烤肉吃饭,才更有味道。”
这不,二狗宰杀了几只野兔,用木棍穿起来,就架在火堆上烧,不过一会,野兔油滋滋,香味飘溢。
王村长也没有料到,林宇厨艺如此了得,短短一个小时的功夫,就能把那么大一头野猪肉红烧好。
至于另外一半野猪肉,也在唐心莲跟郭无双合力下,唐心莲掌勺,把野草爆炒猪肉,卤味兔头,味道飘香。
郭无双掌火,在她的文武火慢烧,用煎药的手法,用在食物上,没有半点毛病。
“厉害,你们都太厉害了。”
王村长咽了咽口水,看到肉食满目,乐得合不拢嘴,吩咐自己的女儿:“丽红啊,把食物分给村民吧,大家也开开荤。”
“爸,好的。”
王丽红刀工不差,刀起刀落,就把红烧猪肉整齐划分,配上招待贵客的小米饭,村民米饭烧肉下腹,那叫一个乐不思蜀啊,吃撑就在火堆前休息,暖洋洋的感觉,很久都没有试过了。
林宇一屁股坐在地上,拿过火堆前的烤兔肉,吃得满嘴油腻。
“林大哥,来尝尝?”
二狗还拿出家里珍藏多年的高粱,林宇大呼这是好东西,试问连小麦都种不成的阴凉村,居然珍藏着高粱,真是意想不到。
“来,干了!”端起一碗高粱,咚咚咚下肚,二狗憨厚的脸上,涌上一抹醉酒酡红。
林宇对他竖起大拇指来,说道:“豪气。”别看二狗为人憨厚,比起城市人的花花肠子,跟他相处,还是舒服得多。
在火堆旁,喝着高粱吃着野味,那真是美滋滋的生活。
即便在荒郊野外,偏僻人烟少的村落,也能活出好滋味来,起码能大碗酒,大口肉。
很快,唐心莲跟郭无双,也啄上口小酒,吃着爆炒小菜,还有林宇的招牌红烧野猪肉,肉感金黄酥脆,真的很香。
“真是,太好吃了。”
王丽红手里捧着红烧野猪肉,吃得红润的小嘴油腻,朝林宇露出一个甜甜地笑容,满足馋嘴之余,还能填饱肚子。
王村长抽着卷烟,靠在村头的大树上,这样的气氛,才是他理想的村落现状,可惜他们离这种生活,还差得很多,要是没有林宇出村猎杀野猪,野兔,他们想吃口肉,都难如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