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样做已经算是突破了某种界线,很容易被政敌抓住小辫子。虽说这种小辫子一般时候用不上,只有在落井下石的时候才会拿出来当你的黑材料,平时并不太管用,但是谁会在乎一个小商人的死活呢?口供、笔录、证据都会很齐全的,也很符合法律规定,报纸上再找个枪手忽悠两篇文章,把洪涛和欧阳清的黑底子一抖搂!那直接就是铁证如山了,百分百的两个被国法处理过的、对社会主义怀着不满的不法份子,利用国家经济建设高速发展之际,钻了法律的空子,大肆侵吞集体财产。然后就是监狱管理局的某位副职干部犯了识人不明、监管不力的领导错误,接受一下内部处分完事,过一两年直接到别的地方上任,官升半格,屁事没有。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田女婿和他那些盟友,还没达到一手遮天的程度,从上至下的手段也达不到雷厉风行、从重从快的状态。原因一个是他们的能力还不够大,还一个是这件事儿办得太赤果果了,吃像太难看,不是所有人都喜欢。
当然了,做为同一个阵营里的同僚,就算看不惯,也不会有人出面去制止的,谁会因为一个小老百姓去得罪同僚呢?但是走漏一些消息还是可以的,大家都不是傻子,洪涛也好,欧阳清也好,既然能干到这个层次,谁也不会一丁点儿消息来源都没有。人家的意思很明显,你们两拨人斗吧,打得越热闹越好。然后其他人在一边看着,有机会了就去踩失败者一脚。顺便捞点好处,没机会也不碍事。权当消遣了。
洪涛当然是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的,不管自己以后移民不移民,也不能给自己脑袋上套一个经济犯的大帽子,这玩意好戴不好摘。你们不是要从唐卫东和欧阳清身上找突破口吗?得,我让他们直接消失吧!什么?国际通缉令?那是扯淡!他们两个还没到那个严重程度,而且田女婿和他那些同盟军采用的这种手段,刚开始只能暗中做手脚,拿到唐卫东和欧阳清的口供、笔录,再按照他们俩的口供。把人证、物证安排好之后,才能摆到台面上来。
如果你连人都找不到,那自然就无法用“协助调查”的名义进行非法审讯了。不能审讯就没有口供和笔录,没有口供和笔录,就算检察院院长和法院院长是你亲爹,也没法直接立案,这是一个程序问题,不能反过来玩。至于支持你程序的证据是怎么来,合法不合法。他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问,但是这个证据必须有,没有全白搭。
这种应对方法并不是洪涛灵机一动想出来的,这玩意在90年代的经济领域里很普遍。说到底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