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了,你这样想是不是太悲观了?万一你后代里出来个牛X的人物呢,出来个工商业奇才呢?没错,是存在这种可能性,但是这和洪涛的遗嘱没有冲突。遗嘱也不是合同,现在立了将来还可以随时改,只要洪涛不死,这个遗嘱就不会生效,永远都是一个预案。
但是洪涛也想到这方面的事情了,万一自己死得早,有些子女还没来得及成年,没展示出来他们应有的才能咋办?这个也好办,他的这些基金也不是光发生活费用,这些基金的受信人会安排律师定期去考核洪涛的这些子女,如果他们符合了洪涛制定的奖励原则,比如说学习成绩突出、工作成绩突出、获得了某些特殊奖项、在某方面确实有突出才能。那基金就会拿出一定数量的钱来进行奖励或者投资,鼓励洪涛的这些孩子们更上一层楼,不管是从事何种行业,只要能干好,就有奖励,数额还不会太少。
而且洪涛在基金里还规定了一条,就是不管男孩女孩,一旦年满20周岁,基金就将停止对他或者她的生活费支付,奖励金额依旧奏效,不管结婚与否、不管年龄,哪怕你到了80岁才得了诺贝尔奖,那也会给你一大笔奖励,具体金额将和你获得的成就大小挂钩、和你这些成就对将来发展的促进程度挂钩。这些具体的细则,还得由那些律师回去慢慢设计、慢慢平衡,这玩意比重新起草一部法律也不容易,为此洪涛光是支付律师费就得拿出80多万美元!
别说80多万。800万洪涛也舍得!有了这个东西,既可以保证自己的大家庭或者叫大家族和睦。又可以保证自己留下这些财富总体上不会被胡乱挥霍掉,或者便宜了别人。这些基金还可以按照自己制定的方向。投入到不同的行业中去继续发光发热,说不定还能给自己在某个高等学院里争取一个雕像呢。洪涛斯坦、艾特.洪、洪涛伦……也能流芳千古啦,哈哈哈哈哈,想起这个事儿洪涛就想使劲笑半个小时。
除了这些之外,洪涛还要给陪着自己度过创业期的这些女人留下一些念想,不能让她们和那些子孙一样就守着那点儿生活费过活,这也太薄情寡义了。她们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再说了,没有她们在前面冲锋陷阵。自己也不可能顺利的成长起来,就算她们也跟着自己一起享福了,但还不足以表达自己对她们的感激之情。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自己给不了她们涌泉,给一碗的能力还是有的。再说了,她们大多都应该是自己孩子的妈妈,还是自己喜欢的女人,更应该仁义一些了。
洪涛决定,她们每人都将拥有至少两套豪华住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