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规则的主要制定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因为按照这个规则执行下去,我的后代会世世代代当皇帝。虽然我们洪家的皇帝权利并不大,但怎么说它也叫皇帝是不是?按照刚才慈局长的理论,谁获利谁付出代价,那么这个代价就理应由我来支付。”
“不过这不是重点,有罪就是有罪,犯罪了就是犯罪了,假如慈局长真的触犯了帝国法律,我不可能替他顶罪,这本身就是犯法。我觉得慈局长没有犯罪,或者说他犯的罪不足以放到这里来受审。以我对帝国法律的了解,他犯的应该是包庇罪,包庇谁呢?包庇的是我,没错,他包庇了我。”
“伪造政府文件的不是他,而是我!假借这些伪造文件让慈器局长对帝国官员展开秘密调查的,也是我。我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个巧合,这一点法庭可以去找翁小乙和金姓海商印证。当时他们在金河楼的三层雅间吃饭,而我正和两名卫兵在场。大家可能还不知道,我的耳朵非常好,他们在雅间里说的话,我听到了很多。但是我无法证实这些东西,帝国法律也不允许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去随便调查一位在任官员。”
“当然了,我可以用私人身份去逼着伊部长、孔部长、泊总理同意我的调查。不过这样做是个很不好的习惯,我今天能调查翁小乙,明天就能偷偷监视黄小乙和泊小乙。我能这么做,难道帝国总理不能这么做?监察部的伊部长不能这么做?人活在世间,谁没有个敌人?尤其是做为帝国官员,他们没事就得去和议员们吵嘴玩。假如有一天他们为了某种目的,也打着为帝国着想的借口,去私下调查议员们,那咱们这套规则还有继续玩下去的必要吗?”
“但是我又不想眼看着翁小乙这种帝国的破坏者能安然无恙的继续啃食我们的国家。于是我折中了一下,我伪造政府文件和部长们的签名,授权慈局长去秘密调查翁小乙,并最终把他们抓获归案。但犯法就是犯法,为了什么理由去犯法并不重要,目的只是一方面,不能说我的初衷是好的,我就可以不承担后果,这个先例同样不能开。”
“其实我也是有私心的,因为帝国宪法里有一个条款,大家可能还都不太熟悉。这个条款大概意思就是现任皇帝不受大部分帝国法律管束,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太大的丑闻。假如帝国的象征、国家的皇帝犯了罪,被判去矿山背石头,每天累得和死狗一样,各位出去见了外国人,也是件挺丢人的事儿。这次我就要利用这条法律来为我自己脱罪,身后的大法官们不能判我有罪,荣叔,是不是这样?”法庭里鸦雀无声,大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