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你所言,可只要是当晚住在那间旅馆,随便一个带着化纤手套的人,都可能是杀害蒋笑笑的凶手,单凭这一点来推断,未免有些太过武断了吧!”
对于他的质疑,我则是微微一笑:“确实,当夜任何一个在旅馆中的人,只要他带着化纤手套,都有可能是杀死蒋笑笑的凶手,单凭这一点,我们无法定郭方正的罪,可我之后要说的东西,却是只有他才能够做到的!”
之前已经说到,郭方正为了赶时间,仓促的处理完尸体之后,便开车前往小树林与慕容白会合。他们共同处理了已经被制作成人彘的柳萍,并将其带回华源市完成了抛尸。
我们在搜索小树林的案发现场时,发现除了有柳萍大量的血迹之外,还有一部分由慕容白遗留下的血迹。
通过对血液凝固时间的比对,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慕容白留下血液的时间,相较于柳萍整整延后了几乎十二个小时。那么在慕容白已经砍下柳萍四肢情况下,现场又有谁,可以让他受到那么严重的伤呢?
我话还没说完,一时间,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被我引导到了郭方正的身上。
没错!慕容白初中辍学就开始加入帮派,就单论打架斗殴的技巧,肯定非同一般。至少我敢保证,在座的除了路远之外,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在一两招之内让他丧失行动力。
慕容白虽然白肢解成了无数的碎块,可真正引发他死因的,却是颅骨后方遭遇钝器击打的机械性损伤。
命案现场却并没有发现任何争斗的痕迹,也就是说,慕容白是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人用钝器偷袭后脑,并直接引起死亡的。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能将身后完全暴露给凶手,这个偷袭他的家伙,肯定是他十分信任的人。
无论从那个方面推断,这个人偷袭慕容白的人,只有可能是你,郭方正!你在偷袭了慕容白之后,就把车开回了华源市,完成了杀人抛尸的工作。
并且还特意将慕容白的左腿与柳萍的断肢对调,又将蒋笑笑的断手,掺进慕容白的尸块中。
不得不承认,你的这种做法的确很聪明。
一来,以如此残忍的手段杀害自己的妻子,任谁都不会怀疑到你这个丈夫的头上。
二来,刻意的搞混尸块,无疑大程度的增加了警方的调查量。
你冒着风险故意早闹市区抛尸,就是为了案子能够引起轩然大波,这样一来上级部门肯定会对案件施压。
倘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找出凶手,加上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