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轻漂亮的女人对安小天暗送秋波,司徒南雁也尝试着从中牵线搭桥。
但是安小天从来一笑置之,对于司徒南雁的话,言听计从,让他去陪某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去看电影,他就去看,去喝咖啡他也去,去吃吃烛光晚餐他也去。
但是每一次,他都从来不会碰对方一根手指头。
后来司徒南雁为了不耽搁他,特地找了一个男朋友,每日当着安小天的面卿卿我我。
安小天不发怒也不生气。依旧笑得灿烂的跟一个孩子似的,依旧七天不重样的给司徒南雁准备精致的早点。
刺猬头有次实在看不过去了,就骂安小天,“你他妈脑子有病啊,大姐对你一点兴趣都没有,而且和你也不可能。现在大姐又有男朋友了,你还死皮赖脸赖在人家那里干嘛?”
对此,安小天只是露出一个孩子气一般的傻笑,痴痴道,“每天能多看她几眼,能多为她做点事,我就心满意足了。”
王菲有句歌词: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只喜欢天天把折磨当享受……
安小天不是飞蛾,身价千万,绝对是一只灿烂的燕尾蝶。
但是他甘愿去做傻蛾子才干的事儿,扑腾着他那华丽的翅膀。义无反顾的一次次扑向那一团注定不能融化的火焰。
暂时抛开安小天这只硬要去做飞蛾的燕尾蝶,言归正传。
樊胜军现在有了一个新的绰号,猪肉王子。
这个绰号是林萧给他起的,据说因为这个绰号樊胜军抄着杀猪刀足足追了林萧两条街。
林萧给樊胜军取这个绰号,并非无的放矢,重点不在猪肉。而是后边的王子两个字。
现在别说是东郊,整个东门三分之二的肉源都来自于樊胜军的屠宰场,自己养殖牲畜,自己屠宰,然后自己销售,还延伸到罐头肉干一类的肉制品生意。
本来他这个资产也过千万的大老板,现在应该春风得意每天金迷纸醉优哉游哉才对,可樊胜军对血腥味儿似乎天生就有种变态的嗜好。
现在在屠宰场,还能经常看见一个三粗五大的汉子,赤着博,露出一声腱子肉,然后红刀子进白刀子出。不管是鸡鸭鹅,或者是猪狗牛羊,到了他手里,不出一顿饭的功夫,都得收拾得干净利落,扒皮抽筋剁块儿。那叫一个畅快。
刺猬头和苏薇薇一丝不苟的经营着他们的服装生意,现在有了自己的公司,自己的品牌,自己的生产工厂,产品还一度出口到国外,也算是功成名就。
刺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