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张静。
对于幼稚且心思入了邪的人来说,似乎,捷径是存在的。而当你走的真正是捷径还是弯路?也只有等你到了目的地才知道。我便是这世界上千万走捷径的大军当中的那么一个人,当然,目的地不同,但中间的傻子路,却都是一样的。
高中的时候,我的“优势“相对便显现出来了。这个“优势”是什么?是长相。高中时期的我,书包里总是塞满了礼物和情书,但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讲,有太多,我连拆都没有拆开过,便全都丢进了垃圾桶。我不算是没有情窦初开,只不过,别看我不学习整天无所事事,但心思,还真就没往儿那上头用。
那时候,每到什么这个节那个节的,我总会收到各种各样的礼物。后来,曹歌发现了端倪,她便让赵伯伯在接送我的时候留点儿心。曹歌后来和我谈过这件事儿,她说她并不排斥早恋,只不过,我当时的戾气特别重。早恋,它存在的本身,应该是美好、单纯并且清纯的,但我那时候的状态并不阳光,她害怕我不能够正视这个东西,而跑了偏。
她的担心其实不无道理,而实际上,我还真没有她想的那么糟糕,我只是单纯性地与自己较劲,越扭不回去,就越拧巴的那种。就像曹灿灿说我的青春期,像一根本来直溜儿的线,结果,对折之后就拧巴了,拧了拧去越想解开就越解不开,最后成了几个死疙瘩。
我那一届,高中还是分文理班的,我分在了文班。可能是因为老天给我安排的人生戏当中,感情戏份较多的原因,我的语文成绩一直都非常好,当然,其他科目几乎全都是倒数,尤其是数学。
高中时候的我,依旧是一个风云人物。这个风云,一半是因为我好战的性格比较出名,另外一半是因为长相。理科(3)班当时有一个男孩,叫宋梓天。他是一个桀骜不驯的那种富家小公子哥,在学校也挺出名的,长得白。其实他不丑,追他的小丫头也不算少,但我不喜欢。你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毕竟喜欢这个东西是要建立在共容基础之上的,谁看谁顺眼与不顺眼的,这哪有什么定论而言。反正,就像瞅对眼儿了吧,怎么瞅怎么得意,反之就不行。
他家有钱,但究竟是干什么的我没有问过,他也没有说。但从晚上接送他的车辆上来看,应该是来头不小。实话实说,他很喜欢我,每天各种零食,小礼物,情书乱七八糟的噼里啪啦地送。这种送法儿,很快便满校皆知。我知道有几个喜欢他的小丫头暗地里很不服气,但没办法,谁让想当年,我也是半个“姐儿”。
我一直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