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自上次闹得满城风雨之后,我便再不会见到阚涛。
但临行前的见面,基本上,和永别,毫无区别。
也许,我和阚涛之间,原本就是两条相互平行的线,在青春的年华里,从来未曾有过短暂的相交,一直保持着均等的距离,上上,下下。
而出国之前的那一次,我觉得,阚涛对我来说,可能,真的已经翻篇了。我在面对他的时候,忽然没有话可讲,并且已经想不起来,许久之前,他对我那些美好幻想玷污和破灭时所带来的心伤。
尽管我们都不太年轻了,但是那一天学校的操场,有穿着校服的孩子踢着足球,那奔跑在来路的年少,犹如一叶轻扬的帆,摇摇晃晃地将我带回到多年以前。
那些年,风华正好,不骄不躁。尽管我们都奔向了人生的不同彼岸,但我们有着同样的回忆,作为青春的伴手礼。
阚涛在我身边,感觉一直欲言又止。我不知道他究竟想和我说些什么。倘若是换做之前,我会紧张,会有期盼。但是现在,我已经无力去探究了。
那一天的我俩,都各自划着小船,却相互往人生不同的彼岸所行驶。当我发现阚涛已经离我越来越远的时候,我知道,逆水行舟的自己,即便会历经千辛万苦,似乎也没有了回头的勇气。
青春这个东西,本来就是明媚且带有感伤的。我们有时候纵情高歌,划船摇桨,我们想抵达自己人生的梦想的殿堂,而实际上却忘了,谁,他自有他的流动性。
于青春而言,这不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效果。
那一天和阚涛挥手告别,当时的他就那样站在校园的绿茵场上,他说,曹沐夕,再见。
风里的阚涛一如我小学时的样子,一身校服,瘦高又阳光。那个被上天所宠幸的他,有着我青春时期的全部幻想。我当时虽然没有镜子,但我猜,我笑得一定如花灿烂。我回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有一缕风吹过我额前的发,我伸手撩了撩,再见。青春。
和阚涛的见面及分开,似乎让我那一次的多伦多之行,走得更安心,更踏实,更没有了遗憾。
临行之前一天,我去看了母亲。我想给她带一些礼物,想来想去,最后选择带了一瓶玉兰花味的香膏。如此多年,在南京的街头,香膏这个东西已经渐渐地隐没在了大众的视线里。我寻遍了南京的大街小巷,最后在一个胡同里才发现了一家卖这种南京老物件的地儿。
那盒子还有着多年以前的陈旧感,尽管,那摊在手心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