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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床上坐起,大大的伸了一个懒腰,宁乐活动了一下身体,动弹劳顿过后的一个自然醒的一个长觉果然舒服啊,胜似升天。
穿戴完毕将被褥叠好,宁乐走入自己的卫生间开始洗漱打扮整理衣衫,二十多分钟将自己起床时候的各项琐事处理完毕,宁乐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客厅无人,其他三扇门紧闭。
“咦?”
看着桌上的几份早餐,宁乐发出了轻声的疑惑,这是什么情况,谁这么勤快,早起买了早餐回来,潘文进还是应华,在老乡和同学之间猜测了半天,宁乐还是偏向了潘文进,昨晚林峰的蛊惑应该会让自己的老乡失眠,今早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概率起不来。至于宁乐为什么不猜是林峰,在他的印象里,名人都喜欢通宵工作,比如说他以前喜欢的一位歌星,每次有新消息透露他的新专辑录制情况都是在凌晨。
“一二三,三分,看来有我的一份啊!”将早餐一数,宁乐带着一丝喜悦的道,喜悦不是因为今早不用下去跑一趟吃早餐了,而是因为自己碰到了几位人都不错的室友。举手之劳的早餐,让还没有开吃的宁乐都好像喝了加糖的豆浆一样,甜意经久不散。
在很多的时候,他人对我们印象的建立不在于我们在天灾**时候的表现,也不在于我们持之以恒的作为,就在我们的随手之劳,生活的点滴之中。
宁乐没有立即坐下开吃,而是碰了碰杯装的豆浆,感觉了一下温度,不是很烫了,于是,统统叫起来再吃。
或许都是一个年纪的人,生物钟调整的差不了多少,宁乐刚走到应华的二号门旁,便有‘吱吱’的两声门响,二号门和四号门开了,不分先后,洗漱完毕穿戴整齐的应华和潘文进走了出来。
“宁乐,早啊!”潘文进一看宁乐招呼道。
“呦,老乡你连早餐都买回来了,真是勤快啊,生活真美好一起来就有早餐吃。”应华顶着微微的黑眼圈儿说道。
“不是我买的,我也是刚起,我还以为是你们买的呢。”摇了摇头,宁乐把目光移到了林峰的三号房门上,竟然是林峰买的,与众不同的娱乐名人啊!
“啊,是峰哥买的,不会吧,峰哥的早餐还得自己吃?”
‘啊’是两个人的声音,应华和潘文进的,后面的则是应华的声音,说的内容像不了解的人以为的哲学一样不着调。
“废话,你的早餐不自己吃。”宁乐瞪了应华一眼,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