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华一听这话,好吧,她家小姐是真的喜欢温姿郡主这个朋友。不过幸好温姿郡主是个值得深交的朋友,而且对她们家小姐也好。像小姐今天穿的这件墨蓝色长衫就是用温姿郡主送的布料制成的,两人一人一套形制剪裁都一样就是颜色不同。
“那我帮您一起挑。我记得前面有一家买字画的,小姐我们去看看!”
林知语和莲华一心想着给温姿郡主买贺礼,全然没有注意到身后一群人。
“将军......要不您还是回去吧。”斐青看着全副武装的李承晏,脸上戴着面具,头顶还戴了个幕篱。黑纱罩住他的脸,走在大街上看起来就像是会被朝廷画下来广而告之的那种人。
李承晏长时间没有出门,差点忘了还有这么一茬。上次上街是正赶上大家都流行戴面具,便没有多受人注意,这次大家都不带了,他反而容易被发现了。
“将军,要不您就把幕篱摘下来吧,您这样更容易引起恐慌。”斐青擦了把不存在的汉。“您没发现大街上的人都在看您吗?”
李承晏仔细想了想,这次戴的面具看起来不那么明显,大街上人来人往可能真的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他。
李承晏和斐青跑到一个人少的胡同里摘下幕篱,斐青又摆弄几下,让李承晏的造型看起来不那么有辨识度。
“好了!您今日怎么突然穿白衣了,您不是说白衣易暴露吗?”
李承晏听到斐青的问题感觉小心思被戳破了,其实他就是看林知语每次都穿浅色衣服,他穿白色看起来会比较搭。
可是他哪能想到,今天林知语出门偏偏就穿了深色的衣服!
李承晏短暂地怀疑了一下两人之间的默契,马上就打消了自己的念头同斐青解释。“在战场穿白衣易暴露,在城中相反。”
斐青有些怀疑原因是不是就像李承晏说的那样,他怎么感觉是因为大小姐喜爱浅色呢?不过他还不敢说出来,毕竟他还不傻想要活命。
“将军,一会儿咱们就先去店门口等着,等她们出来之后就会看到我们,然后就可以一起走了。”斐青给李承晏出主意,怎么才能不经意地和大小姐走在一起。
“她有眼疾,看不到。”李承晏一脸认真,不过被遮挡在面具之下。
“大小姐有眼疾的那个小丫头没有啊,她能看见。每天晚上眼睛贼尖,一眼就能看到我。”后半句话斐青是自己嘟囔的,虽然李承晏也听到了但是没有管他。
“记住,不要叫将军。”李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