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上一道菜,宋谦修就帮我夹:“我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反正你也不给机会我了解。我就记得以前一起吃饭时,这些菜你吃得比较多。”
我心里泛酸,勉强扯了个笑容:“谢谢你啊,我不太挑食,都喜欢的。”
不知道我哪里说得不对,他咬着牙给自己斟了一杯酒,口径五厘米左右的白酒杯,他仰头一口就干了。
以前他是多腼腆的一个人啊,现在言行举止却变得越来越世俗。但我看得出来,他骨子里的阳光依旧在,只是被他的面具遮住了。
他一连喝了两杯,才沉着脸看桌上那盘红烧鱼:“希希,你能别跟我这么客气吗?为什么你每次都不肯给我一丁点希望,你越这样我越不甘心。男人都有征服欲,你当初为什么不肯跟我试试呢,也许跟你谈一段时间我就能放下了。”
他说完又仰头喝酒,我不知道白酒的度数有多高,但他这么喝下去肯定会醉。
我很自私,我同意吃这顿饭是因为想听他跟我说事情,想知道他有什么东西要交给我。所以眼看他又倒满一杯酒要喝,我忍不住按住了他的手:“够了,别喝了。我喜欢的人不是你啊,怎么能跟你试试?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你,你为什么不跟别人试试?”
说完这些我就后悔了,他忽然用力地握住我那只手,然后直接又把那杯酒灌进了嘴里。
我用力把手抽了出来,他捏得太紧,以至于我抽出来时,整只手都充血似的红了:“对不起,你找我吃饭不是要说事情吗?”
该低头必须得低头,他说的两件事我都很关心,总不能空手而归。
他忽然笑了,可是笑声里带着哭腔,我听着难受极了。他为什么要这样呢,我们已经很久没见面了,不是说离久情疏吗?他应该已经淡忘了这份从同情中滋生的莫名情愫。
“希希,你听过这段话吗?”他好像有些醉了,眼神迷离且飘忽,“每个男人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
我看过,从认识庄岩起就知道他爱看书,当初为了离他近一点,我也喜欢上了看书这件事。我翻过庄岩书架上的一本散文集,里面就有宋谦修说的这段话。那时我还不太理解其中的意味,现在宋谦修一提,我忽然就想到了江阳跟包媛媛。
包媛媛就是江阳的红玫瑰,那些围绕在他周围的莺莺燕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