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的村霸——万顺天,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仗着曾经当过小鬼子的保安队,嚣张至极,原本苍狼寨和他是风马牛不相及,可偏偏此人,对苍狼寨的军火以及物资,窥觊已久。”
“仗着小鬼子的支持,便发动命令血洗苍狼寨。”
“那一日,打得是昏天黑地,虽然苍狼寨也有大批的军火和物资,可跟有小鬼子支持的万事顺相比,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一日之后,李魁梧带着残余的势力来到万家镇的邻村,并改名为——李家镇。”
“战火动荡中,一些住在边界的村民,趁机逃了出来,来到邻村,至此也就定居下来。”
“不过,也就从那之后,整个晋西北地区咱们八路军打得小鬼子连连战败,他们只好四处流窜,原本在这里的小鬼子,也被命令撤回,撤走时他们带走一大批军火,万事顺的势力也一下被削弱。”
“所以就没有继续向李魁梧扫荡,这两年李魁武也在招兵买马、暗中组建兵队,蓄势待发,就等着将来一天能够找万事顺报仇。”
菜鸟一号徐子白汇报完毕,宋凌云沉思片刻,旋即开口道,“跟我走。”
菜鸟三号王二毛:“队长,咱们去哪啊?”
“宰肥羊去。”
既然李魁梧对万有顺是恨之入骨,那他可得好好利用一下。
“呦,几位爷,怎么是要找我们李大当家的谈生意吗?”粗旷的声音,带着痞痞的土匪腔调。
街道上围观的人群,渐渐退散,宋凌云几人的到来,一下便被敲鼓的人捕捉到,
“如果我要是接下这任务,去哪找你们的村长?”宋凌云直接问道。
“哎呦,这位爷果然是英雄,这边请,我带你去找我们的村长。”
……
“李大当家,有客人求见。”
宋凌云被带到一间屋子,屋子里到处挂满的是貂皮,一看便是土匪的风格。
“欢迎欢迎。”坐在中央椅子上的李魁梧,人如其名,人高马大并且留有一缕络腮胡,热情地上前招呼。
“不知小兄弟,怎么称呼?”李魁梧一边发问,同时眼睛也在几人身上来回转悠。
这几个人,非常面生。
看样子,不像是本地人。
难道说,李魁梧的眼神突然一变,又是那个挨千刀的万有顺派来的间谍?
这么一想,李魁梧瞬间心里冒起冷汗,右手悄摸地伸向腰间,一个瞬间,他拿出手枪抵到宋凌云的额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