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就别为难我了,当今圣上都动怒了,我要再说起这话让人听见了,小的脑袋可就保不住了。”
十三没了耐心,将金元宝朝桌上一放,这才伸手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两大口。
掌柜一瞧,忙将金元宝藏进袖口,咳了两声,朝周边看了看。
这样一大早的,周围压根没什么客户,掌柜的这才弯了腰,悄摸着低头说话。
“城郊的那城隍庙里原是没什么人的,前两年那儿死了个道士,大家都觉得晦气,后来说闹鬼,就连乞丐都不敢住哪儿,夏天漏雨,冬日漏风的,阿猫阿狗都不朝那去。”
“都破落成什么样子了,可邪乎的就是,那日忽然有只狗叼了个大块肉回了周猎户的家。周猎户以为是什么老虎狮子死在了哪儿,这才带狗去看看。”
“没想到,一进那城隍庙,那里头臭的跟什么似的,周猎户跟着那猎狗绕了几圈,才在城隍庙桌下找出那具尸体,都被咬得不成样子了,烂得叫人直恶心。”
怜筝啃瓜子的手都停了,似笑非笑地盯着掌柜的。
“您是去看过还是怎么着啊,我瞧您倒是去见过了……”
掌柜的尴尬一笑,将金元宝朝袖口深处又藏了藏。
“这不是大家伙儿都这么说,我这也是说给您听听,您听过可千万别说是我说的。”
怜筝好笑地咽了嘴里的瓜子仁儿,点头打发了掌柜的。
“十三,走!”
十三将茶喝干净,抬眸问她,“去哪儿?”
“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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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朝天上翻了个大白眼儿,这也叫看热闹?
热闹倒是挺热闹的,都是死人热闹的份儿,活人怕是要吓死了。
秀都城的义庄远比北县要来得阔绰,入目之余,除了棺材再没有其他。
唯有两个年老的夫妻住在此处看管义庄。
见怜筝出示了官衙公文,这才指了其中一处棺材,将尸体启出由怜筝查验。
棺材一打开,虽然已经覆了石灰,但是这股腐尸的味道却依旧还有些,散着味儿从棺材里飘出来,仿佛里头堆满了垃圾,飘着一股隔夜的酸臭味。
怜筝和十三都戴上手套,将遮掩的石灰稍微整理开一些。
棺材里躺着的那具尸体已经严重腐败了,目测来看,初步推断是一具女尸。
尸体已经残缺不全,手腕、腿骨等部位都有撕扯过的痕迹,肢体并不完整。
“半具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