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少女。
“最初当然只是可怜。”
“但是正如同萍姐说过很多次的,你是个好姑娘,所以虽然有点毛手毛脚毛毛糙糙,甚至说有时候也给我添了一些麻烦,但是养小猫小狗养久了都会有感情,更何况你是个大活人,还是好姑娘。”
方别看着薛铃,静静道:“我挺喜欢你的。”
少年认真说道,声音在小树林中回响。
薛铃抿住嘴唇:“不加挺可不可以。”
我喜欢你,和我挺喜欢你几乎是两个概念。
因为我喜欢你是一个确认的陈述句。
我挺喜欢你则是一个比较级的陈述句。
我挺喜欢你之外,还有我更喜欢她,比如说我更喜欢商九歌。
我最喜欢霍萤。
宁夏永远是我老婆之类的话。
怎么说呢,这种情况下说出来我挺喜欢你五个字。
可以直接盖棺定论。
铁渣男了。
方别则认真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你看,我其实不适合你的。”
喜欢,和适合是两个概念。
薛铃现在再怎么惨,她也是前一品大员之女,曾经的锦衣卫公主,现在也是御赐飞鱼服的百户锦衣卫。
方别则只是一个小小的刺客,身份卑微。
就身份而言,两个人确实不适合。
如果不是薛铃倒霉到必须要接这个送死的任务,那么两个人就是完全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或许某一天还要刀剑相向。
但更多是如同飞鸟与鱼,海阔天空,各走一边。
但是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神奇和捉弄,才让两个人有了这场相遇。
“是啊。”薛铃叹了口气。
她抬头看向天空。
天空被无数翠绿的树叶所遮蔽着,但是依然可以看到远处夕阳的余晖。
夕阳如血,半江瑟瑟。
“我真的很喜欢你啊。”薛铃说道。
薛铃没有想到自己就这么勇敢地说出来了。
并且,挺喜欢,和很喜欢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挺喜欢是比较级。
很喜欢是形容程度。
我很喜欢你比我喜欢你的程度深。
更比我挺喜欢你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方别叹了口气,幽幽叹了口气。
“我之前说过的,不要因为一个人对你好就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