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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青春集结号(1 / 2)

这天,晴转多云,微风,空气质量良,适合室内、室外活动!当时青春的号角已经吹响,打点了行装,随时准备出发。(ps:是和欧S去打篮球,还是夏天的中午,温度超过40度.)

当时除了绘画,几个骨干中,打球的也大大有人在。动与静的结合,走向两个极端。以欧S与陈S为代表,为人豪爽,讲义气。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凡是热爱体育运动的都是比较豪爽的,具有天生神力。在绘画上完全能表现出来,

当时的陈s,能把纸张用铅笔划透,力透纸背,可见功力之深。陈S喜欢穿球服,皮肤黝黑发亮,说话响亮。当时的一个副校长是他亲戚,关系很铁。在这栋新楼里,经过了长达几个月的训练,线条慢慢的走向柔和,取得了突破性的进长。他当时是体育特长生,打得一手好球,打全场,跑起来没人跟得上,体育的天赋是得天独厚,也想不通怎么会来学好绘画。

欧S是位很帅的小伙,穿得一身名牌,老师家庭出身。为人正直而豪爽。当时是在城里上课,成绩带有先天优势,除了绘画之外,就是喜欢打篮球。如果哪天没看到他,就知道在篮球场。当时低年级的几个学妹,被他迷的神魂颠倒,茶饭不思。从此他身后就多了一个小尾巴,走哪,哪都能看见。

柏M是位妹纸,与欧S李M是同一个班级,特长生在这个班级人数是最多的,这也是与当时的说教有关系。这个班级全体要练毛笔书法,每周都要上交作业,也就形成了一种风气。绘画的风格是比较细腻,追求完美,同时也爱走神。用她的话说,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就是在发呆,没理由不佩服,这就是神人之一。

李M,与我比较熟悉,属于小学同学,与我当时的一个哥们离很近,也就是诗歌爱好者,凯哥。距离也就拉近了很多,只要他看上的画,都会送给她。毕业后,距离渐行渐远,到最后也就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凯哥虽然喜欢美术,但没一起去学。我知道他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写作的爱好,在他的空间里,经常能看到他写的文章,以及对人生的思考。唯一遗憾的时,没继续深造,那时他的想法就是北漂,或者下海。如果如深圳,还能找到他的身影,自息不强的精神,是值得拥有的。

还有一个徐M,可以说是女中豪杰,别看个子不高,绘画的天赋极高,可以说是后来居上,超过了很多人。

我是有少许天赋,还是比较愚钝,相信勤能补拙,笨鸟先飞,早入林。古今成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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