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里有人。宫曾终于知道了。那个男人唤她“小宓”,清楚她的喜好,了解她的挣扎与痛苦。这是个眼睛特别好看的男人,清秀得逼人,成玦看他从来都是注视着他的眼睛,她那样看着他,宫曾心想,要是自己不横插一脚,他们都要对视到地老天荒了。
这口气宫曾咽不下。
他想要的东西不到,一旦想了,怎么也要夺到手里。
成玦不喜欢他,而且只会越来越憎恶他。宫曾迷恋她美丽的容颜,一直是小心翼翼捧在手心的,生怕有所折损。可她性子绝没有她外表那样柔美易碎,她坚如磐石,心是石头做的,怎么也撼动不了分毫。
宫曾羡慕嫉妒那个男人,捏碎了手里一个碧玉茶杯,开始冒黑水,想着怎么来对付他,怎么来让他的成玦死心。
可笑他还没想好怎么做时,那个混账的男人就拉着他的美人逃了。他们计划得可真好啊,私奔到江南,烟雨杏花的水乡,宁静而岁月显得格外悠久。青石街,墨色瓦,氤氲着白色水汽。他们寻着了这么个神仙地,是想着要长长久久厮守终生了。
宫曾咬牙切齿,他本身就是个混账东西,他死去的老子也这样骂过他。他干脆混账到底了,江南那边染了带着腥气的桃花红。
成玦由他亲自抓了回来,带着锁链,如同俘虏。她一路上骂他,打他,挣扎,宫曾便动手还了回去,他力气很重,带着多日的郁气和脾气,成玦一滴眼泪都没掉,直到亲眼看到了那男人的下场。
她当时就哭了,哭得浑身哆嗦而狼狈,她是那样子的美人,竟然哭成了这样。宫曾觉得她真是面目可憎。
宫曾觉得自己也没有做些什么过分的事,只不过是熏瞎欧陆那男人的双眼,打断了他的腿,灌进去哑药而已,又没有要他的命,已经算是格外仁慈了。
对于每一个男人而言,变成一个残废更甚于要他的命。那男人废了,宫曾满意极了,便开始对付成玦。
他已经对她舍得下手了,她脸上还带着他刮出来的巴掌印。成玦瞪他,恨他至极,没见一次都跑过来跟他拼命。他头疼而愤恨,扯住她的头发,凭她深闺里养出来的气力,怎么可能在宫曾手里讨到便宜。
宫曾小心翼翼呵护她这么些日子,面对一个自己百般讨好却越发觉得吃力的女人,他终于不耐烦了,捏着他喜爱的美貌皮面,将她压倒在床上。一连几天,成玦后来每一看到他都吐了。
他都要三十好几了,日子过得灰白无趣,他沉默望着十二桥头的琉璃灯,忽然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