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族的身份,逼迫金晟交出指挥权,但他想了想,从始至终,共主派都没给金家提供什么实质性的援助,唯一能拿出手的就是沈联族的名头,在士气上给予金军支持。所以他缓和了语气,以劝为主。
施福相信金晟是个明事理的人。
指挥权和金家的存亡,作为金家的家主,孰轻孰重应该是拎得清的。
金晟不是分不清轻重,他是咽不下这口气。
乐海族的舰队,以前在他眼里根本不够看,就算是董眺基的影子部队,他也不曾正眼瞧上几次。一想到自己的部队要被这种人指挥,心里非常难受,就像自家的闺女要嫁给门口的流浪汉似的,即愤怒又难受。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就像施福说的一样,战争的关键在于部队的人数,而人数是金家的软肋。
为了维持家族纯正的血统,每位金家人都来之不易,首先,父亲的血脉要正宗,其次,母亲必须出自其他首府的家族,更为重要的是,下蛋的时候,父母年龄必须在二十岁左右,这样的蛋状态才会是最好的。
长此以往,金家的族人一直不多,但这不妨碍金家成为首府最厉害的家族之一,因为在天城,质量比数量更重要。
谁会想到,沈联族搞这么一出,在异次元空间内,只有最基本的武器热流弹能发挥出作用,蜻蜓携带的炸弹也是热流和暴风相结合,这么一来,武器上的差距被抹平了,比的就是人数了。
金家没人,首府其他家族的情况也好不到那里去,为此,被称为天城最强大的金军,人数也就十来万。
这个人数,要是用天城的武器,足够消灭乐海族上百次了,但在异次元空间里,光是宋云的过渡城就号称拥兵两百万,汴梁随随便便召集起来的和平军,人数也不下一百万,比金家的军队多太多了。
没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金晟是成年人,经历过太多的风波,懂得什么时候该忍,他咽了几口唾沫,恢复了平静。
施福趁热打铁,“宋云是有名的指挥家,将部队交给他,是可以放心的。”
金晟一听这话,忍不住又叹了口气,他那颗高傲的头不得不点了几下。
作战室不远的方形别院里,汴梁惬意的坐在天城特有的榻榻米上,手捧热茶,缓缓的吹着气。
宋云站在一旁,眉头紧锁,他原本坐在老大的对面,一口气说了好多话,比如沈联族的科技厉害,老大不该去惹恼他们;金晟是郑天族实际上的族长,他的部队傲慢的很,就算听自己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