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是个逃军,还是个落草为寇的土匪。
王则之知道是自己表现的时候,如果混天王发现自己毫无用处,毫不怀疑他会马上结果了自己。
“混天王,在下认为,未尝不可。”
“哦,请说。”混天王挑了一下眉毛,伸手说道。
“古人云,兵者,无外乎天时地利人和,而今天时在我们,地利在我们,人和嘛…”
王则之对着一群逃军大声说道:“你们怕吗?”
“不怕!”
“不怕!”
“不怕!”
“混天王,此事可为。”
“好,那小兄弟和我好好说说,大家喝酒吃肉。”
“喝酒吃肉!”
王则之走到混天王旁边,微微伏身。
“首先,我们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经过,已经占了先机,其次,我们需要地图,了解他们必经之路的情况,好早做埋伏,最后,计谋,在下有一计…”
王则之和混天王一直聊到晌午,混天王仰天长叹,“恨不能早识小兄弟。”
最后,王则之再三强调,了解地势,尽早绘制出地图很重要,这才放他离开。
由小六子牵着毛驴带着他一路到了他被抓的那条路。
王则之看着太阳的方向,一路观察,发现混天王把寨子安在寿阳县城以北。
这里层峦叠嶂,是个险地。
而且一路上明哨、暗哨有五六个,混天王能在这里存在多年,果然是有道理的。
王则之从他被抓的地方,一路往西走了二十多里,忽然眼睛一亮。
这里地势变的狭窄,只能通过一辆马车,一直持续到三四里外。
在这条路的尽头,右边有条岔路,上去后往左是一个山坡,往右就能到达一片崖壁之上,崖壁下面就是那条路。
崖顶上每隔四五米就有一个坑,看样子是自然形成的。
王则之又往前走了一两里,就胸有成竹了,随后和小六子一起回了寨子。
等他们回到寨子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整个寨子里热闹哄哄的,原来是拖木用羊骨头炖了汤饼。
王则之吃完喝完,躺在混天王床旁的地下就那么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