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洞里,众人热热闹闹的喝酒吃肉。
喝的是小六子买回来的上等黄酒,吃的是马肉。
二十一匹马,死了五匹,三匹重伤,六匹轻伤。
轻伤的还能骑,养养还有救。
重伤和死了的,混天王大手一挥,全给宰了吃肉,让众人敞开肚皮吃。
王则之也痛快地吃了起来,他以前听闻马肉是酸臭的,本来还有些抵触,这次真的吃上了,才发现传言不可信,除了带点骚味儿之外还是很好吃的。
这拖木的厨艺真的不错。
“大家听我说句话。”
酒过三巡,混天王端起碗站起来说道。
“咱们这次大获全胜,没死一个人,全赖这小兄弟,你…叫什么来着?”
“王则之。”王则之起身抱拳。
“全赖王小兄弟,大家一起敬他一碗。”
“好!”
王则之见众人敬了他一碗,他也一饮而尽,把碗底朝下示意喝干了。
“好!痛快!接下来,老子要宣布一件事儿。
天启年间,老子当了逃兵,那是因为老子活不下去了。
老子跟一帮兄弟来这里当土匪,前些日子连吃的都快没了。
后来,遇到了小兄弟,咱有了点吃的。
小兄弟又给咱们出谋划策,这才打了个漂亮的劫。
所以,我决定。
奉,王小兄弟为咱们寨子的军师,以后,我老大,他老二,听清楚了没有?”
“听清楚了。”
“军师!”
“军师!”
“军师!”
土洞里众人呼喝起来,王则之也激动起来,他又倒了一碗酒,双手举起,说道:“干!”
“干!”
“干!”
“干!”
“痛快,哈哈哈…”
土洞里一片热烈的气氛,大家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好不快活。
王则之端着碗摇摇晃晃的路过独眼龙他们的圈子时,听到他们十三个人在嘀嘀咕咕的说着方言。
“咋子麻半呢?”
“额角着,咋展么干…”
王则之听着外语一样的方言,摇了摇头,无趣的走了。
半夜三更,土洞里的土匪们都喝的醉醺醺的。
王则之也不例外,虽然以前他特能喝,但是这个世界的身体实在是太弱了,营养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