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把污迹擦掉,带着他去吃了很好吃的东西,还给他买了新衣服,虽然老婆婆误会了他的性别,大概是把他当做女孩子了,长久以来的练就的感觉让墨霜筠没有点破这一点,至少可以穿上干净的衣服,可以让他开心好一阵了。
老婆婆一直牵着他的手,那是第一次有人牵着他的手,而不是用他们的手打在他的身上,那也是他第一次从心中生出了愧疚之情。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我还有一个和你同龄的孙子,你可以做他的玩伴吗?”
听到这话,墨霜筠逃跑了,他迅速甩开了老婆婆的手,逃回了那个破败的居所。
之后的日子仍旧在偷盗与挨饿受冻之间反复循环,偶尔想起的这段回忆,也不过是漫长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罢了。
最近好像有什么大人物到了伍城,城里突然多了很多武人,记忆中和他一起在的孩子已经死了好几个了,但是虎爷总是能不断带来新的孩子补充,小小的破房子永远挤着一群孩子。
墨霜筠渐渐成了里面最年长的孩子,虽然这一点从外表上看不出来,但他确实是里面资历最老的一个人了。
他也学会了不会把所有偷来的钱都交给虎爷,他会自己偷偷留下来一部分,在实在吃不饱的时候,去买一个烧饼偷偷吃掉,并且一定要在井边把嘴擦得干干净净才能回去。
虎爷给的吃食根本不足以支撑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孩子的需求,而且他心里明白,因为长期的饮食不足,他的身体状况可以用很糟糕来形容,他必须给自己留下足够的后路,他……不想一辈子就做一个小偷。
等到攒够足够的钱,墨霜筠想,他可以离开伍城,去学一门可以养活自己的手艺,然后娶妻生子,平安喜乐地过完这一生。
但是,事与愿违。
他特意藏在地下的钱罐子被人发现了。
真是蠢死了。墨霜筠想,找到了钱就自己收好啊,为什么邀功一样地告诉虎爷?他冷冷地看着那个觉得自己“立功”了的小孩,像这样的人,注定一辈子都无法离开这个鬼地方。
虎爷冰冷地目光扫视他们其他跪在地上的孩子,唯独在他的身上停留了许久,他现在仍是穿着那件老婆婆买给他的衣服,向虎爷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他已经能够十分熟练地运用外表带给他的优势。
墨霜筠走在街上,观察着每一个路过的人,他已经不能够再等下去了,今天就直接干一票大的,拿到足够的钱,然后偷偷藏在运送木材的货车上离开伍城,以后就是属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