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曼莎和自己住了多年的小镇正式告别,带着娜塔莎一起搬去洛杉矶居住。
洛杉矶警局对于萨曼莎的到来还算欢迎,毕竟是个美女,还有上级的关系,怎么着也不会为难她。
能够用女性的身份,把繁荣镇的治安维持住,萨曼莎也有足够的社交能力,考虑到未来的新生活,以及自己需要照顾‘两’个女儿的事,她决定把重心放在家庭上来,最终选择了一个文职岗位。
她和娜塔莎先租房子住,慢慢熟悉洛杉矶的新生活。
另一边,新生活新目标让查理的雄心壮志重新燃起,他主动要求去工作较重的凶案组,负责一线案件的处理。
对此贝拉也没什么可说的,查理就想当警察,就想打击犯罪分子,她还能拦着不让去吗?
福克斯小镇这边会重新聘请一位新警长,查理要把福克斯镇的工作进行交接,并且他还要完成求婚、结婚、和老友们告别,在洛杉矶购买新房子等一系列工作。
先买房子还是先结婚?在东方肯定是先买房子,在西方......在西方其实也要买房子!没房子,鬼和你一起过日子去啊!
年轻人会考虑租房,查理和萨曼莎都是作风相对老派的人物,他们认为一家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比较安心,再说了,又不是没钱。
在洛杉矶工作,自然是买洛杉矶的房子,警徽上的LAPD也不是假的,两人背靠警局,可以接触到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员,几个电话打出去,房产经纪就来向他们推销自己的房子。
这年头骗警察的肯定有,但如果没有特别大的利益纠葛,一般人也不会吃饱了饭闲得没事干,跑来骗警察玩。
查理和萨曼莎确实是初来乍到,但在同事的帮助下,还是筛选出了几个可供选择的目标。
贝拉这边没什么事,就等着大学开学了,娜塔莎则是在办转学的事,偶尔她会消失一段时间,但贝拉很有默契的假装看不见,甚至还帮忙打了几个掩护。
周末时分,他们一家四口就开着车出来看房子。
第一选择是圣塔莫妮卡的一栋别墅,别墅的前主人还是贝拉的老熟人,正是被她打败,随后被妻子枪杀的光学博士阿德里安。
这套别墅拥有极具科技感的建筑风格,建成时间不超过五年,光学博士阿德里安已死,他的弟弟就把房子挂牌出售,售价390万!
尽管娜塔莎非常喜欢房子的风格,可一家四口还是高呼‘买不起,买不起’,即使他们能买下房子,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