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在墓室里,光线暗,她还看得不甚分明,如今在亮堂的灯光下看来,这货果然是一表人才啊。
不仅长得天妒人怨的,而且……他此时只着了一条黑色袭裤。
“赤裸裸”的诱惑啊!
忽略掉他身上的伤,他的身材简直太过完美!六块腹肌非常明显。紧崩的小麦色肌理上,那一道道血肉模糊的伤口反倒令他看起来多了几份男儿的阳刚魅力。
她的视线,就如那X光一般,滴溜溜地在人家身上打转。
直到听见一声干咳,云七夕才吞了下口水,慢悠悠移开了目光,将自己花痴的本性淡定地隐藏了下去。
只见床边一个年过半白老头盯着她,皱起了眉头。
“就是她?”
这语气!她是有多遭人嫌呢?
原本闭着眼的单连城听见问话,睁开了眼,视线不带情绪地投注在她的身上。
老头盯着云七夕,问,“姑娘,爷的伤是你处理的?”
瞧着他半信半疑的样子,云七夕没急着回答,看了单连城一眼。
怎的了?莫非她处理的不好?要知道,她用的可是他们见都没有见过的高级药。更何况,这货目前的状况看起来可比在墓室里的时候好多了,若不是幸好遇到她难得地动了一次善念,他早见阎王去了。
却不曾想,救一回人倒救出麻烦来了,难怪雷锋越来越少了呢。
“你该问他自己呗,谁对他有救命之恩他不是应该最清楚么?”
揉了揉鼻子,云七夕说话也没什么好气儿。
老头看了单连城一眼,见他虽然神色漠然,却没有否认,心头便有数了,顿时拔高了嗓音。
“你到底给我家爷用的什么药?为何爷的伤口会变成这种颜色?”
颜色?
云七夕看了单连城的伤,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不禁失笑。
“太过落后也怪不得你,我只能告诉你,我的药比你的药管用一百倍。”
“胡说八道。”老头嗤之以鼻,“老夫行医几十年,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多,竟敢在老夫面前夸口。你才多大点儿的黄毛丫头?简直不知天高地厚。”
云七夕无语中!
行医几十年又如何?还抵不过她在医学院一年所学。
“信不信随你。”云七夕也懒得与他解释。
“老夫自然是不会信你这个黄毛丫头信口胡说。”
“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