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之一,为防止集团总部外迁,就连苏城市长都无法在冯伯正面前拿架子。
在苏城的地盘上,根本就没有人有资格比冯伯正晚到,更没有人能够值得冯伯正如此隆重地迎接。
那么,来者是谁?
难道是外省市的一方大佬?按理说也不应该,后天就是除夕,基本上不会有人在这个时候来苏城参加这种聚会。
人们都好奇地望向入口处,没一会,进来一个人,是一个岁数不大的年轻男人。
肯定不是这一位!
人们都这么想,可偏偏冯伯正急忙迎了上去,客气地打招呼握手,而年轻男人也客气地回个礼,虽然都很客气,但尊卑凸显。
是冯伯正先伸手的!
也是冯伯正脑袋低垂了两秒钟,对方只是简单地点了点头。
一时间,刚刚被震动的人,已经变成了震惊。
这个男人很帅,面容俊朗阳光,双目炯炯有神,线条刚硬,身姿笔挺,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人中之龙。
他的帅与彭喆完全是两个类型。彭喆属于那种颜控妹子最爱的小白脸,而他则是将男人味表现得淋漓尽致,仿佛是行走的荷尔蒙,让妹子远远地对着他放电,难以自持,当然从五官精致和皮肤色泽上,他同样比彭喆要强上一些。
更耀眼的是他的气质。站在人群中,明明身高跟其他人差不多,但看上去,就是觉得他更高一些,那是鹤立鸡群的超然感在作怪。
显然,聚会上认识他的人不少,一个个表情夸张,带着孺慕、敬仰和崇拜之情。
顾成不认识此人,正好奇中,只听沈沐漓惊叹:“咦,他回来了。”
“你认识?”
“认识,我初中同学,名叫吴崇辉,不过初一就转学走了,后来一直没有音讯。他人很好的。”
五年没见,一眼认出,还有个人很好的评价,足以说明沈沐漓对这人印象深刻。
顾成倒没什么嫉妒心理,习惯性地查探属性值,还没来得及细看,系统先说话了。
“检测到当前任务符合完成条件,是否完成?”
哎?
呦!
惊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