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至桃夭和红芙两人回到马车上,在侍卫的护送下慢悠悠地驶回内城之时,正午都已经过半了。这倒是比她们原本预计所花的时间要更长一些,不过既然主子都不在意了,底下的人就更不会说什么了,反正回去也没什么大事,那就悠着劲慢慢来呗。
“别说她没有想到了,就连奴婢也没能想到,今儿个心血来潮出来一趟还会有这等奇遇。”全不在乎外面那过于缓慢的车速,红芙还沉浸在方才和林琅的偶遇之中:“殿下,这是不是也太巧了一点儿?早先咱们只听说林琅姑娘赎身之后嫁给了一个西域商人,离开了长安,却怎么也想不到她竟会跑吐蕃来了!”而且,无论是今日出门还是逛到的摊位,那都不过是兴之所至,并没有特意而为,可见就是天意如此,注定是要让她们故人重逢了。
“是啊,所以说人生的际遇还当真是充满了未知的变数,不到事情发生的那一刻,谁也不知道会怎么样呢。”单手托着下巴,桃夭唇角微勾,显见得心情也是很不错:“他乡遇故知,这可是一大幸事。更何况能亲眼看见林琅姐姐过得还不错,我也就可以放心了。”到底这还是她当初一时任性意气而结下的缘,最后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也算是一种另类的回报了。
“岂止是还不错,依奴婢看啊,那是相当可以了。”回忆起方才林琅和那个摊主彼此对视时眉目间的情愫,红芙就情不自禁地笑开了:“虽说塞外不比长安的风物养人,林琅姑娘的容色看起来没有以往那般惊艳了,但她的脸色和精神比起当时在天水居初见之时,好的可不是一点点!如果不是殿下您在第一时间就认出了她,奴婢怕是当着面再仔细瞧也发现不了呢。”
这话倒也不算是特意夸张。以林琅的风骨傲气,彼时迫不得已托身天香阁恐怕已是憋屈到了极点了。纵然她不甘轻贱,卖艺不卖身,可说穿了也只是以色侍人,本就被踩到了尘埃里。再加上那里尽管有锦衣玉食供养着,可也少不了女人之间的争斗倾轧、鬼蜮伎俩,她那么不精于此道,在节骨眼上还能被对家给弄伤了腿,平时过的日子是什么样的,也就基本可以想见了。
是以,那个时候的林琅虽说美艳得精致无暇,但在气质上看,充其量也就是个易碎的骨瓷,苍白脆弱,楚楚可怜。固然能让人心生爱恋之意,可终究还是逃不过玩物的命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桩好事。然而今天站在她们面前的这个女子却仿佛是脱胎换骨了一般,不但面色红润、中气十足,就连谈吐之间都比原来更多了几分泼辣和自信,举手投足间皆是神采奕奕,美得就好像是盛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