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须干活了。
所以,陈旭结束了长达二十二天的观察期,出动。
他出动的方式丝毫都不特别,就只是简单的走到楼下,融入人群。
在这个小区里,租户很多,原住民更多,而时常在这里蹲点出现的,则是一些老大爷们。比如说,有些大爷特喜欢象棋,每一天都会在东南角的亭子里,将军将军的。
还有一拨大爷们喜欢围棋,他们占据了草坪那块区域。
这两块区域是主要的蹲点人员,别的则显得有些零零散散,散步的、打羽毛球的,提着个笼子逗鸟的,形形色色,但有一点是相同的——这些老家伙们,都巨无聊。
无聊到但凡是新来的租客有个什么举动,他们都会目光烁烁,比门卫们敬业多了。
和这些老当益壮的老头们相比,陈旭这里,就显得很是乏味了。
他下得楼来后,去到象棋边看看,再到围棋边瞧瞧,偶而也去看一下鸟,沉默着不说话。
别人问他是干什么的。
他会自我介绍是一个写手,一个很普通的写手。
无职、无业、无老婆,时间大把的多。
唯一需要的,就是每天写三四个小时完成更新任务。
收入马马虎虎,一个月大概有小两千。
这就是小区内老人们对于陈旭的理解。
而当陈旭这样子默默地转悠了四天之后,他发现,他在这里有了一个绰号。
他们叫他——写书的。
这个时候,陈旭觉得他差不多算是融入这个小区里了。
所以,可以下一步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陈旭去买了一条小土狗,每天跟着这条小狗到处晃荡,表面上看去,这就是一个闭得蛋疼无所事事的青年。
因此,当小土狗终于乱蹿着,去到了周紫繁租住的那幢楼里时,陈旭也很自然地跟了过去,低调、不张扬,没有引起任何人多看一眼。
但陈旭还是保持了谨慎。
他一去就出来了,带着小土狗,到棋盘边站着,偶而同街坊邻居们,应和两句。
转悠在小区里的陈旭,平凡、简单、佛糸。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直到某天,他跟着撒欢的土狗,站在了……三楼的某一间门房前。
屋子里放着的,有笔记本。
梦寝以求的笔记本。
站在门前,陈旭凝视了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