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
陈旭在满天落下的泥沙中摇晃着脑袋,吐掉嘴中的残泥。
到了这个时候,陈旭才知道上岛来追债的后果,实在很严重。这都还在两眼一摸黑呢,就阴差阳错地卷入了一场遭遇战里,差点惨被淘汰。
他凝视向周向英消失的方向。
要不要追上去呢?
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毕竟周向英逃跑的时候,尽管是踉踉跄跄、趔趔趄趄好像随时要跌倒的样子。然而必须要注意——其手里有枪!
若是没有枪,此刻当然要毫不犹豫地追杀过去。
然而多出一支手枪就是两码子事了。
这可是关乎生死的大事。
比如,周向英要是跑不动了,心一横,干脆悄无声息地躲在一块大石后,或者钻进一片草丛里,将枪口守向来路。
那么追过去就纯粹是找死。
既然追过去不妥。
那么打扫打扫战场,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于是陈旭毫不犹豫的,立即将追索周向英的打算丢在脑后,转身,冲向先前的那块孤岩——正是在那里,陈旭干掉了那个最强劲的对手后,才得以扭转恶劣盘面的。
这是刚刚那一战中,决定胜负手的关键之关键。
然后在那块孤岩底下,陈旭找到了那个已经晕迷过去的家伙。
这个家伙的长相真的很棒,纵使是满嘴血沫子晕迷状态,也可以看出,这是个高大英俊的欧美白种人,脸上轮廓像希腊雕塑,四肢健壮比周紫繁的叔叔藤三儿还要有力与发达。
可惜了,拥有这么好的底牌,你应该去当个最有前途的小白脸啊。学别人用生命冒险,这下玩脱了呗?
陈旭感叹。
然后基于这个家伙已经离死不远了,陈旭将一发子弹精准地打出,赏了对方一个痛快。
到了这时,他才有空去一一查看战场上的其他敌人。
都没气了。
接下来就该是打包收获战利品的光荣时刻啰。
对于这项工作,陈旭还是很有兴趣的。
借着尸体上的行军包,他足足将各类物资装满了两个大包,再加上本身携带的,陈旭往手上一提,艾码!贼重!
陈旭的喜悦心情,顿时荡然无存。
这三个大背包,加上好几条制工精良的步枪,加在一起不下于两百多斤了。
带不带?
这可要了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