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是西凉的一座小镇。
以前叫漠城,西凉十年乱,毁了这座城,最后淹没在风沙里,现在的人只唤作这里叫漠北。
与富饶的中原相比,这里是蛮荒之地,穷山恶水贼盗猖獗,每天都有好些人莫名其妙的死于屠刀之下,与这茫茫黄沙永远相伴。
萧条与宁静总有被打破的时候,来得突然,却并不匆匆。
今天来了一支马队,在踏入峡谷时,领头的公子哥嫌马队太惹眼,一声呵斥,硬生生将西凉王府的马队给骂走了,不让他们继续跟着。
为首的公子哥领着其余六个人一同进了漠北,带着繁华世界才有的贵气打破了这里一成不变的宁静。
七个人,七匹骏马。
七匹骏马昂首挺近漠北,比那西凉王府三千金甲军还要气势逼人。
为首的公子哥骑着一匹白马,衣袂飘飘,容貌俊俏,贵气逼人,他骑的马产自蛮夷牧原,被军中唤作笛卢,没个三年驯化,常人根本近不得身。
公子哥的身后跟着一位军容简束的健壮中年男子,他的马儿全身枣红,汗水如血,眼角上的刀疤昭示着这匹马曾经陪伴中年男子征战过沙场,那是大宛国的名驹,贵不可言。
还有一匹惹眼的棕马被一位素衣的少女骑着,那匹马也是来历不凡,出自帝都御马园,脚下钉着黄金马掌,那种马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燕赤,却很少有人见过。
其余四个人骑马虽不是那么名贵,但也尽数出自西凉的军中,都是训练有素的军马,普通人别说是拥有,就是见上一见都不容易。
四个骑军马的人之中,有三位是西凉军的都统,个个身经百战,实力超群,他们腰身佩戴着军刀,想是承担着几位公子哥的护卫重任。
混在三位都统中的俊朗少年,则是西凉总兵大人的长子月千秋,他跟这些人虽然不熟悉,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说白了,月千秋跟着这群人来漠北,无非是为了混个脸熟,拉近关系,好以后在官场上谋个不错的前程。
这些人的马儿已经彰显了他们的身份绝非普通的官宦子弟,贵不可言的一群人哪怕是在西凉城也难得见上几回,更不必说在漠北这种荒凉的鬼地方。
大人物的出现,总是带着一骑绝尘的高贵和蔑视芸芸众生的高冷,然后让仰望的路人们吸着滚滚黄沙还不住羡慕赞叹着:“乖乖,这些可都是人物呢!”
骑笛卢马的公子哥与月千秋并不熟悉,似乎也没有把总兵的儿子放在眼里,毕竟是常年出入于帝都的贵胄,哪里会把平常的官宦子弟当回事儿。
虽然此次同行,实际上他却懒得跟这种地方官员的子弟打交道。
地方官匪气重,他们的子女难免被管养得有些跋扈,久而久之也学会了阴奉阳为,时常也会为了蝇头小利做些落井下石的勾当。
一路上,骑笛卢的贵公子没有跟月千秋说一句话,却偏偏对素衣女子颇为亲密。
那素衣女子戴着斗篷,虽然看不清面容,却能从她甜美的音声判断出她绝对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毫无存在感的月千秋终于憋不住好奇,凑到中年男子的身旁拱了拱手,小声问道:“敢问叶兄,这位公子什么来头,简直比西凉王的架子还大。”
骑着枣红马,被唤作叶兄的中年男子露出淡淡的冷意,提醒他道:“还是少打听为妙,此人的来历定是不凡,西凉王都好生客气!”
月千秋不禁咋舌,手握十万大军的西凉王咳嗽一声,半个帝国都能感受到凉意,这样的巨擘人物竟需要对这位公子哥礼让三分,那这位公子哥的身份莫不是皇室宗亲?
想到此处,月千秋浑身悚然,不敢在这样的问题上过分打听,随即脸上浮现一抹油腻圆滑的微笑,淡淡道:“这次跟着诸位也算是开了眼界,涨了见识,等回到西凉城,我请诸位到清风明月楼小酌几杯,还望叶将军与诸位都统给小弟一个答谢的机会!”
清风明月楼,西凉城最繁华的风流之所,传说楼下凉河之水都飘荡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酒香。
几人相视一笑,那种男人都懂的狡黠微笑不足为外人道也,且装作什么也不知,淹没在复杂的笑容里。
漠北人少,荒凉,遍地黄沙,所以显得很大,很空旷。
其实漠北只是个弹丸之地,鼎盛时期也不过一个镇的规模。
不过,就这样一个弹丸之地,却在十几年前经历了一场旷世大战。
这一仗,整整打了十年。
两军对垒的最终结果是死伤无数,伏尸百万,至今漠北的沙漠还泛着几分腥红,透着些许尸骨的气息。
在这场战争中活下来的人少之又少,两军主帅全部阵亡,活下来的人几乎无一例外成为了现如今帝国的风云人物,其中一位就是有着赫赫威名的西凉王。
充满着罪恶与腐朽气息的古战场,向来是很少有人踏入的,且不说这里阴气极重,常人根本不敢靠近,单单是出入在沙漠里的狼,就已令人头麻骨寒。
这些人此行的目的地正是充满阴晦之气的古战场,要是问他们来这里的目的,恐怕会让漠北的穷苦百姓挠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只因那位素衣女子说,这里有世上最美的日出、晚霞和星空,那位不可一世的贵公子就不惜惊动整个西凉城,驾马而来!
来这荒凉的古战场看风景!
不是贫穷限制了想象力,实在是富贵者的追求颠覆思想。
抵达漠北已是黄昏,月千秋连忙张罗着夜晚安顿的事宜,顺便在古战场边缘的村落寻找熟悉地形的向导。
只是落脚之处好找,但想找个有胆量踏入躺着数万尸体的古战场的人,实在不太容易。
眼看着贵公子就要发火,月千秋不得不将向导的酬劳开价从一锭银子涨到一锭金子。
即便是这样,还是没有人敢涉足那种阴气森森的鬼地方,比起钱,命更重要。
钱也得有命花才行,虽然几位公子哥不是缺钱的主儿,但想挣一锭金子,也绝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比起古战场里方向难辨,罗盘到了那里直接失效,时常出没的狼群才是最恐怖的存在。
为此,手捧着黄金的月千秋差不多将村里的人问了遍,急得满脸汗珠,茫然无措。
价格涨到这个份上,已经是天价。
一锭金子足够在漠北换二十头牛,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寻常人家拥有一头牛,足以解决最基本的温饱,拥有五头牛,吃喝不愁。
二十头牛,是个什么概念?
比个地主也差不了多少。
即便如此,还是没有人愿意做这个向导。
随着时间的推移,众人终于迎来了清晨,令贵公子怒火中烧事情还是发生了。
依然没人愿意做他们的向导。
月千秋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没有半分区别,就在他陷入绝望的时候,一个清亮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这声音,绝不亚于清风明月楼动人的小曲儿,简直就是救命的稻草。
“你们需要熟悉古战场的向导?”
一名身着破羊皮袄的少年,出现在一群公子哥的身后,认真道:“那地方,我知道!”
少年突然冒出来,让人有些诧异,不过却是一件好事,至少在月千秋看来,解了燃眉之急。
他的出现,打破了七人的焦急和烦躁,让兴致勃勃的贵公子总算平静了下来。
少年在人群中显得极为突兀,这种很容易被人忽略的落差,让得少年不是太舒服,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素衣少女忍不住打量一眼,不是因为人,而是他身后背负的重器。
一个灰头土脸的平凡少年,本来就不值得人去关注,何况身份地位的悬殊,很难让人多看他几眼。
虽然那剑被发黑的羊皮裹得严严实实,但素衣少女可以肯定,那是剑。
简单看了一眼少年身后的剑,素衣女子的美眸从少年精瘦的身体上飘过,他虽然其貌不扬,与“俊俏”二字毫无关联,亮眸里却有着星空般的深邃与空旷。
那眼神如鹰,炯炯有神,充满神韵。
只是,鹰不离巢,与鸡无异。
他不过就是普通少年。
在少年的身上,素衣女子看到了一种没有被人发现的特殊品质。
自信!
少年并没有因为身份的卑微表现得自卑,那股用语言难以形容的自信,让人着实想不明白,这片蛮荒之地竟也能出这样的少年。
素衣女子阅人无数,帝都多少青年俊才她都没有多看几眼,这个令她只觉得有点意思的少年自然也不例外。
不想浪费过多的时间,月千秋左手擦着额头汗珠,右手托着金子,趾高气昂道:“只要你能带我们过去,酬劳少不了你的!”
望着月千秋手中金灿灿的金锭子,少年并未露出半分贪婪之色,只微微一笑。
自信的微笑。
“你,叫什么名字?”直到此时,才有人问他的名字。
在此之前,似乎从来没有人在意他的名字,甚至他的存在。
开口的,是那位衣着华丽的贵公子,他问得很随意,语气中有着毫不掩饰的轻蔑。
少年莞尔一笑,毫不放在心上,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
“方寸!”
取自“得失总在方寸间”,胖僧人那日在断崖边给起的名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