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拍电影这件事情上,珍妮弗的意见是:只要白路参与,她就参与。在基奴给出建议,白路默许之后,珍妮弗的重心变成剧本,从机场回酒店的路上,一路都在谈剧本。
她认为:为了让影片能尽量完美,希望可以有权修改剧本。
这是绝大多数作者和编剧最不喜欢的事情,那些人的观点是:作品等同于自己的孩子,每一部写出来的作品,都代表着某种思想、传达着某种信念、反映着某种文化,不能轻易改动。
可是在珍妮弗看来,这种执念没必要存在。只要能有好的剧情,修改剧本算什么大事?而且不是为了私人目的,一切都是为电影本身在考虑。
白路和她意见相同。虽说不喜欢看书,但是曾看过很多所谓的剧本、所谓的原作,不能说写的是狗屎,事实是很多人的作品也就那么回事,文字水平一般,内容不是情就是爱,再不就是家常里短的废话,还不让修改剧本?你以为是拍情景喜剧么?
他比珍妮弗更直接,珍妮弗好歹还追求作品的艺术性。在白路眼中,只有一点最重要,怎么吸引观众怎么改剧本。
比如韩国女团,全世界都知道那些女人的mv很低俗,甚至连韩国人民自己都承受不住,好几家电视台拒绝播放某些挑逗性舞蹈动作。可人家就是有市场,一张整出来的脸,一个练出来的身体,一些暧昧动作,配上口水歌,她们就是成功,就是拥有广大歌迷。最主要的。她们搞出来的东西居然不是广场舞那种感觉,而是极其赏心悦目。
这是白路追求的东西,别跟我谈思想性,别跟我谈艺术性,什么是艺术?把自己光屁股关在玻璃房子里在公众眼前生活十天也是艺术
所以,他同意珍妮弗的想法。
珍妮弗对电影有着远大目标。一路上,除去谈剧本就是在谈修改剧本的可能性。基奴不肯确定,说原作者肯定不愿意随意修改,导演也轻易不会同意这种要求。这属于夺权啊。
珍妮弗很快把白路发展成队友,于是,基奴就郁闷了。他有参与投资不假,但是比例不高,话语权在电影公司和主要投资人手里。
没有办法,只好答应稍晚些时间。给美国打电话商议修改剧本的事情。并严肃跟白路和珍妮弗说话:不管结果如何,你们俩必须跟我一起演电影。
珍妮弗不同意:“既然拍片子,我的目标就是影后,拿不到影后,给我再高片酬都没有意义。”
白路举双手表示赞同:“我支持她。”
经过这样一段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