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西,一路执笔。
提笔作诗写词,岂不是乐哉?
当然了,作诗写词张一摇并不会,一路上停停走走的码字写小说,还是能够乐不思蜀的。
要知道,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爱好,做着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自然就会快乐不知时日过了。
想想蓝星的繁华盛世,想要活下去,除了努力工作之外,就是中个大奖,或者有一大笔遗产,活着并不容易啊,而且还有点复杂。
再对比一下符剑大陆,生活简单平庸,只有能够填饱肚子,那怕天作被地作床,也能大觉睡一场。
张一摇忽然觉得,这样逍遥自在的生活,这样不用为钱发愁也能吃饱的生活,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还能写写小说,聊聊生活岂不是乐哉?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
世俗的眼光,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
世俗到天亮……
…………
……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
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
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
一路走来,闲时无事又或者烧饭时,张一摇总爱哼着蓝星的这一首歌,要是问他为什么的话,那就是他有着感同身受的感觉吧。
现在既然重来了,或者自己也可以像李白一样,写写诗来澎湃……
不,我要写写小说来澎湃,码字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我的下半辈子的目标,就是把我写的小说印遍大江南北,让所有人都崇拜和仰慕。
人生啊!
就应该有个目标,有个梦想,若是没有了,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啪,啪,啪!”
“不错呀,这歌唱得可以啊!”
一阵掌声和一道赞赏的声音传来,张一摇沿着目光看去,说话的是一组四人小队中,领首的那名白衣青年。
“……”
张一摇拿着烤鸡,皱着眉头看去,这几个人的衣着言行举止,看起来并不像是普通人,他们怎么会到这荒山野岭来呢?
是路过呢?
还是过路呢?
“呦呵,小子挺机灵的嘛,不过可惜了,要不是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