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里的烛火闪了一下,接着,响起一声惊恐的惨叫。
祝邑倒了下去,一刀直刺心脏,果断精准,快速敏捷,谁也没看见那一刀是怎么出的。
烛影摇摇,灯火绰绰。
李牧抬起胳膊,所有人的目光都注意到了他的袖子。
他的袖子卷了起来,浮现出一柄寒光闪闪的利刃,尖刀沾着血,刚刚捅穿了一个人的心脏。
他的手握成拳,刀却并不是被他攥在手里,而是在拳头的下方,他的胳膊上悬着的。
旁人或许看不清,但一直盯着他的倪俊却是看清了。
李牧的臂带上面装着一个机关,他刚刚抬脚,胳膊一划,将靴子里藏着的刀片装在了手臂上。
这便是他用来杀人的兵器——袖里刀。
真是绝妙的暗器,绝妙的身手。
不愧是第一杀手。
倪俊先前还因为自己伤了他而感到洋洋得意,轻视对方,但现在他脸上的笑容已经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冷肃和凝重。
“倪俊,杀了他!”这句话是唐月说的,她意识到,如果现在不杀李牧,以后就再没机会了。
倪俊同样知道这一点,李牧先前被他砍了一刀,虽不致命,却也流血不止。
如今,只有全力以赴,拼死一搏。
倪俊咬了咬牙,目光冷厉,手执鸳鸯钺,冲了上去。
若是全盛时期的李牧,倪俊当然不敢轻易出手,因为他必败无疑。但现在李牧先后力战数人,又被他偷袭重伤。
至于他的袖里刀,倪俊现在已经没办法顾及那么多了。
鸳鸯钺的尖刃和袖里刀的利刃相接,碰撞,“铿铿铿!”擦出火花。
倪俊的招式开合交织,步走八分,动中求变,左右手互相配合,一如鸳鸯,故称作鸳鸯钺。
这兵器由八卦衍生而来,左手持之为阴为雌,右手持之为阳为雄。兵器虽小,但舒展极大,勾、挂、擒、拿、割、拉、挑、扎,一般用来制衡长兵器,例如刀剑棍棒之类。
而李牧的袖里刀,偏偏与寻常兵器不同,短而锋利,快而灵敏,狠而迅猛,在某种程度上,和鸳鸯钺是有些类似的。
如此一来,倪俊的鸳鸯钺在他身上根本占不到便宜,反而在速度和巧劲上,还落了下风。
渐渐的,倪俊身上多了好几道伤痕,李牧的脸色也有些苍白,他后脊的伤口一直在流血,得速战速决,他撑不了多久。
就在那一刀即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