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不分店里店外,到处都是看点。说书的,耍猴的,变戏法的,卖大力丸的,相面算卦的,卖冷饮热饮的。因为没有音响,全凭个人的嗓门吆喝,整条街就好像炸了一般的热闹。
走在街上,只恨自己眼睛少,看不够那么多好看的;肚皮小,吃不下那么多好吃的。
生机,无处不在的生机,这点比后世还要强得多。
秦牧走在马行街上,恍惚有一种感觉,竟然觉得这里很不错。就是不回去也不赖。
在这里,他能感受到浓浓的人情味儿。
说起来也不奇怪,大工业化时代,商品的丰富造成了人情味的淡薄。是矛盾,却也是现实。
他在出租屋已经住了两年了,隔壁是谁他都不知道。
反倒是这个大宋,这眼花缭乱的街头,让他有一种兴奋。
“这边来。”贾红线牵着任潇潇的手,停在一家铺子门外,向着后面的秦牧招手。
店铺是二层小楼,挑着长长的一串灯笼,幌子上写着“石逢巴子”。
等秦牧走到跟前,贾红线说道:“秦少爷,这里的酒菜,就是在汴梁城也排得上号,奴特意订了位置,楼上请。”
秦牧客随主便,当先进了铺子。铺头很大,中间摆满了桌椅,食客满满当当,喧闹异常。有店伙计过来,似是已经得了招呼,径直引着秦牧从旁边回廊穿行,到了楼梯口。
秦牧迈步上楼。贾红线跟在身后。
她就是特意要看看秦牧的靴子。日间有衫子遮挡看不清楚,今夜借着上楼的光景,果然发现了不同。这靴子,没见过呀。根本不是新款可以说明的。完全就是全新的玩意。
这一群乡下人到底什么来头。
每一个身上都揣着宝贝。
这一天所见,比她这辈子见的稀罕都多。贾红线强自按耐住心里的好奇,坐在桌边,一叠声吩咐开席。
京城的饭店果然不同寻常,就连餐具都和别处不一样。大碗小碟,果盘菜盆,都是银子打造,在遍布四周的烛光下,闪烁着美丽的光芒。
各色酒菜不过抽根烟的时间就摆的满满当当,夜风从河上吹来,带着水汽,带着街上喧杂的人声,柔软的包裹着秦牧。
这一刻,秦牧恍然发现,自己一生中吃的最好最舒服的一顿饭,竟然是在大宋,竟然是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