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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卷烟厂(2 / 5)

这次去西北,前后足足花了九十多天,三个月还多,自近卫团成立以来,这是他第一次离开部队这么久,难免不放心。

幸亏这段时间梁山没有来进攻,否则他更是担心了。

秦牧顾不得别的,第一时间来到军营。

现在的军营已经不是原来那一处,在秦牧离开之前,给近卫团下了命令,从新建立营房。

宋徽宗给他的地已经到手了,而且还特意写了一副字给秦牧:吴家庄功业园。

这让秦牧哭笑不得,只要把“功”改成“工”,那就真的名副其实了。

现在他的地有一百亩大小,勉强算是够用。

有了新的场地,新的营房,自己必须第一时间去检查。军队是目前的重中之重,即使没有香烟也得有军队。

近卫团已经有将近一百天没见到他们的团长,今天听说团长回来了,全都激动异常,一个个把自己整理的好像新锻造的钢刀,军服上连一丝褶皱都没有,皮靴锃亮,都能当镜子用。

“近卫团,列队!”

随着石遗的口令,三十八名近卫团战士整齐的展现在众人面前。

军营里面现在可不止秦牧一个,不但贾红线方好音姜月奴来了,连折家姐妹也来了,甚至不止她们俩,就连折家军也来了。

折家的人第一次看到了秦牧真实的力量。

仅仅不到四十个人,可是近卫团笔挺威武的军服,严肃彪悍的军容,还有他们从未见过的全新武器,都让折家军看的心里发慌。

即使如梁志这样身经百战的将领,这一刻也有点心里没底。

他虽然见识过秦牧神奇的武器,但是秦牧只是一个人,不是一支军队,梁志更多的是对突击步枪的羡慕,对于秦牧本人,却没什么敬畏。

梁志觉得,如果自己拿着突击步枪,肯定比秦牧用的还好,至少不会差。

那些日子秦牧一天到晚都缩在大车上,裹成一个球,真的是不够威风,哪像个当兵的。

可是今天,他完全看不懂秦牧了。

这位秦少爷换上了一身他从未见过的军服,身上没有盔甲,没有半片铁,可是这身军服却比全身盔甲还要坚固,还要震撼。

高台上的秦少爷,就好像一尊雕塑,从里到外都是铁打的,胜过天下间所有盔甲。

让梁志更动容的是近卫团。不过四十个人的军队,竟然让他感觉有完全不可抵挡的气势。

就算是自己这边有三百人,他也兴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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